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应否应该重新开庭

[案情]

2009年2月22日20时许,刘某驾驶豫A34224号解放牌大卡车,沿尚未竣工验收的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东段由东向西高速行驶,当行至金水区祭城镇邢屯村路口时,与被害人邢某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豫A99502号昌河面包车相撞,致使乘客王某当场死亡,邢某和另一乘客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一大队对该事故成因分析,刘某与邢某二人的行为在该事故中所负的责任相当。

检察院指控:刘某驾驶卡车高速行驶,致使邢某、王某、付某3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责任,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案发地点虽系尚未竣工验收的地段,但已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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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从轻情节:公诉时不用“每节必提”

时间:2008-02-20作者:方工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有人认为,对案件中存在的酌定从轻情节,应该向法庭提出作为量刑参考,这是检察机关坚持客观义务的体现,如果不这样做,就没有尽到职责,有失公允。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提出酌定从轻情节并非出庭必须内容,应该实事求是,不能不作分析,绝对化地对待酌定从轻情节。为了便于说明观点,首先介绍两个案例。

案例一:公诉人对某一故意杀人案,提出了认罪态度好,请合议庭量刑时考虑从轻处罚的公诉意见,法院采纳,作了从轻处罚。但公诉机关审查判决时,认为根据本案性质和后果极为严重等情况,对被告人不应从轻,判决系适用法律错误,遂提出抗诉。自然,抗诉决定未得到二审检察机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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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案件中既遂未遂状态的具体判定

毒品犯罪既遂未遂状态的正确判断不仅关乎法官定罪量刑正确与否,而且关系到刑法应当具有的正义价值能否实现、刑事法治的状态能否造就的根本问题,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其中贩卖毒品罪诱惑侦查中的犯罪未遂状态尤为值得探讨。

一、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未遂状态区分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对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未遂标准理论界存在不同的主张,实践中处理较不一致。

对于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理论界存在五种主张。第一种主张转移说。认为该罪以毒品是否卖出成交即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第二种主张契约说。认为买卖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契约的达成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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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不诉制度的研究

作者:郭小锋、李旺城

【内容摘要】刑事和解不诉制度,是在评价西方刑事和解制度、反思当前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其具体涵义是指被害人与加害人在检察官主持下,通过加害人向被害人认罪悔过,征求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由检察院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样,既体现出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理念,又体现出不起诉制度的司法特点,对于保护被害人和加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其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刑事和解不诉被害人加害人

寻求被害人、加害人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是当代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支点。应运而倡导的刑事和解不诉制度则兼顾被害人与加害人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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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的自首应结合自首人主客观两方面的情况综合判断

案情:一酒业公司业务员江某,将商户10多万元付款用于赌博等活动,公司发觉其侵占预付款进行追讨,江某潜逃至外地。家人不断要求其返回家乡到公安机关投案。于是江某返回,欲到公安机关自首,酒业公司地区负责人赵某得知江某返回后,给江某打电话说先不要去自首,只要把所收预付款交到公司,公司就不追究其责任。但赵某与江某约好面谈,开车去接江某时,径直将江某拉至辖区派出所,江某被当场拘留。刑拘以后,江某对截留预付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分歧意见: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行为。

对于江某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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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打白条”私自提走邮票如何定性

作者:于淳烨王伟新闻来源:检察日报经理“打白条”私自提走邮票如何定性——关键是正确理解行为人犯罪手段的性质

案情:某邮电局邮票公司经理(全民所有制企业)李某于2002年9月13日、2003年3月28日在没有经过该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向上级部门请示的情况下,违反邮资票品的正常出库手续,两次以打白条的方式,直接从本单位的库房提取价值共计人民币88.16万元的邮票,单位账目记为“白条抵库”,账实不符。后在公司和某区邮电局纪委的要求下,李某于2002年12月26日和2004年3月19日,分两次退回了价值人民币4万元和8.86万元的邮票。案发后,李某称自己拿走单位邮票的目的是为了找人帮助代销这些邮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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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银行卡调包取现是信用卡诈骗还是盗窃?

【案情】
2009年5月16日,被告人马某谎称,开车途经宜黄县时不慎发生车祸,家人准备将住院费用汇到宜黄,并说,他没带银行卡,希望路人能将银行卡借给他们用下。围观的李女士听了马某的诉说,当即从包里拿出银行卡,带着马某去了银行,帮他接收老家的汇款。李女士回家网购时发现银行卡里的两万元存款竟不翼而飞,遂报案。警方查明,在李女士告知马某其家人没有汇款给他时,马某亲自去查询老家的汇款是否到账,后帮李女士退卡时,采用调包手段将事先准备的银行卡还给李女士,并使用盗码器盗得李女士银行卡密码。

【分歧】

对马某以调包方式骗取了李女士的银行卡继而使用的行为应如何定性,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马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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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司法能力规范管理机制–人民法院如何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

提高司法能力规范管理机制–人民法院如何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

摘要: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全面推进成都发展新跨越,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为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政治与法律责任。为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规范化管理为核心,以培养专家型法官为基础,以延伸服务为契机,以调研宣传为依托,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司法能力;规范管理

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活动中,人民法院如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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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履行集体管理事务时,利用职便,骗取了集体财产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吴美红蔡鸿铭

【案情】
公诉机关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林连枝,男,1956年12月22日出生于福建省永春县,汉族,高中文化,原任永春县外山乡?溪村村委会主任。
1999年永春县外山乡?溪村被永春县政府决定为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试点村,?溪村对该村的“瓦辽口”角落进行改造建设。被告人林连枝利用任村委会主任管理“瓦辽口”改造建设的职便,事先私下联系土方承包者方榕文,与其约定以计时、计车的方式承包土方工程。在?溪村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开会时由他提议经研究决定:“瓦辽口”规划区土方工程按土方量每方8元的方式发包。村委员会组织对该土方测量,确定共7839.5立方米,需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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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贪污犯罪“个人犯罪数额”的认定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法学博士熊选国立案庭审判员、法学博士苗有水

熊选国:作为一种职务型经济犯罪,贪污行为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破坏及其程度主要是通过对公共财产权利的侵害表现出来的。相应地,贪污罪数额的大小,是衡量其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主要根据,也是对贪污罪实施处罚的主要根据。因此,正确认定贪污数额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以及量刑轻重,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
苗有水: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以“个人犯罪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以个人贪污数额作为处罚的标准,是不存在太多问题的。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刑罚的适用与单独犯罪相比要复杂得多。实践中,有的同行从字面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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