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侦查监督的途径

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检察机关的整个业务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试对当前侦查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

一、当前侦查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从立法上看,我国现行侦查监督的范围不明确、内容不完善。

其一,侦查监督的范围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和起诉环节有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职责。现有的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侦查监督,强调更多的是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而没有明确将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纳入侦查监督的范围。

其二,侦查监督的法律效果不具体。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将检察机关所提纠正意见和执行检察机关所作决定的情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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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判决生效后发现量刑偏轻能否启动再审抗诉

案情:

某检察机关以抢劫罪起诉犯罪嫌疑人李某,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判决后,李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起抗诉,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后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时,认为原审判决量刑偏轻。检察机关得知后就是否启动该案的再审抗诉程序存在分歧。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再审抗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上级检察机关就有权提起再审抗诉。并且不论该错误是由法院、检察院还是被告人的原因造成的,均应当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抗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既判力原理和一事不再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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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储蓄卡并哄骗他人往卡内打钱后取款构成诈骗罪

[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徐某、周某某商量到邳州等地实施诈骗。2008年5月20日,三被告人到达邳州市后,由被告人王某某至邳州市运河镇港口篷布厂以订购抗震救灾帐篷为名与被害人庄某某取得联系。后王某某又至邳州市运河镇港口篷布厂,哄骗庄某某到邳州市政府签定合同。王某某将庄某某带至邳州市政府门前,由被告人徐某冒充市领导让庄某某到邮政储蓄所开户(一卡一折)用于存订金,在办理开户过程中,王某某在一旁偷看到密码。庄某某办好卡后,返回市政府门口,徐某乘庄某某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邮政储蓄卡将庄某某的邮政储蓄卡调换,后哄骗庄某某在邮政储蓄帐户中存款以证明其经济实力。在庄某某存款后,被告人周某某用徐某窃取得的邮政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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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作者:房培志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该罪名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通过的《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中予以确立的,修订后的刑法对此予以了保留。尽管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对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有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其对象的特定性和复杂性,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涉及的一些问题仍存有争议。笔者试就此进行探讨,以求共识。
一、关于主观方面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在主观上毫无疑问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一般还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但本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还是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并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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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武隆县35岁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思考

作者:徐琼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职务犯罪呈低龄化现象已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到现在的”35岁现象”,屡见不鲜。2003年至2007年,武隆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处不满35岁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占五年总立案查处的30.9%。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人,占46.6%;挪用公款4人,占26.7%;渎职案件4人,占26.7%。这些违法犯罪的青年干部正处于人生事业的黄金时期。然而,他们的腐败不仅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家庭幸福。为了遏制青年干部的违法犯罪,该院专题就2003年至2007年35岁以下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作了分析。

一、呈现出五大新特点

1.高学历犯罪表现突出。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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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涉农刑事犯罪看农村法治建设

近年来,涉农刑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笔者通过对所在法院——山东垦利县人民法院2007年以来的数字统计,对涉农犯罪的成因进行了透析,并积极提出对策。

一、现状

2007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49件,其中涉农刑事案件108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72.5%。

具体特点如下:

1、涉案类型较为集中。在涉农刑事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多发性犯罪类型,如盗窃案、抢劫案、故意伤害案、强奸案、交通肇事案、寻衅滋事案,占“涉农”刑事犯罪案件总数70%。

2、被告人文化程度偏低且呈现低龄化。涉农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大多具备小学、初中文化,法律意识淡薄,且年龄在25岁以下的占44%.

3、共同犯罪较多。在涉农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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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适用之我见

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不执行。缓刑制度起源于英国,由英国法官希尔所创,1870年北美波士顿州颁布缓刑法,1889年布鲁塞尔国际刑法会议决定将缓刑作为一切犯罪行刑的制度,自此各国相继仿效。我国刑事立法首次规定缓刑制度的是1952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根据这个条例规定,宣告缓刑只适用于贪污犯罪,以后才逐渐推广适用于其他犯罪,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1979年刑法,对缓刑制度予以确认。现行刑法进一步调整了适用缓刑的条件,确立了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考察职能,完善了撤销缓刑的条件,从而更加体现了我国缓刑制度的特色。但是,我国现行刑法对适用缓刑的条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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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中“其他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案情]
1998年6月29日晚,被害人吴某某驾驶奥托小汽车在某市区的路上与被告人陈某某(女,现年32岁)相遇后,被害人吴某某提议到临近的一家宾馆喝酒。当晚22时,两人进入宾馆吃饭、喝酒,在饮酒聊天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听被害人吴某某说:“我生意做很多”,被告人陈某某顿生邪念,抱着想拿点钱再回家的欲望,趁被害人吴某某上洗手间之机,将其携带的安眠药掺入吴某某的酒内,吴某某喝下后昏迷,被告人陈某某遂拿走吴某某身上现金6000元,一部摩托罗拉掌中宝手机(价值人民币750元)后潜逃,直至2009年7月22日在上海市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2009年11月12日,被告人陈某某亲属补偿给被害人吴某某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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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中贪污罪认定的若干疑难问题

作者:史乃兴

近年来,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公共财物案件的发案数和涉案金额都呈攀升趋势。对于其中一些非典型行为的性质认定,理论界和实务部门有诸多争议。

一、将公共财物转给改制后的公司所有能否构成贪污罪

行为人利用企业改制之机,采取隐匿资产等手段将公共财物转为改制后公司享有,能否认定为行为人非法占有,进而对行为人作贪污罪的认定。理论界对此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否定的观点认为,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之机,故意隐匿资产,之后以其个人名义据为己有的,应认定为贪污罪;如果行为人将该资产转为改制后的公司、企业享有,因其主观目的是为改制后的公司、企业谋取利益,不宜认定为贪污罪。

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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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临时工侵吞公款如何定性

作者:杜凉虹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1998年初,农业银行某市区办事处有一辆以资抵贷的新奥迪100型骄车,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手续齐全,办事处决定给该车入户上牌,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汪某负责办理。因正常的入户上牌所需费用过高,该办事处聘用驾驶员宁某为了从中赚钱便向汪某提出“套牌”(套用其它有户口车辆的牌号)入户能够节省费用,只需10万元即能办妥(宁某供述明知套牌车不能花费10万元)。汪某将此办法向办事处领导汇报并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即安排宁某具体去办理“套牌”入户手续,并让办公室在套牌过户时出具证明。

之后,宁某用一张虚假的10万元收据在单位报销支出的10万元公款加上自己借款8·5万元,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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