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年聂树斌因一宗强奸杀人案被执行死刑,10年后该案“真凶”落网一事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目前,谁是真正的凶手,本案是否是错案,有关部门正加紧调查,结果尚不得而知。我们关注本案的最终结果,同时我们更希望通过本案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建立健全一整套预防和避免错案发生的有效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人们所以关注此案,一是源自“人命关天”的自然传统观念,源自尊重生命的尊严和价值的观念得以回归。二是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企盼。的确,人死不能复生,因为不可逆转,错误的死刑对民众的感情伤害是可想而知的。一些学者也由此提出改革死刑裁判制度的种种设想,这是十分有意义的。同时,我们的目光还应该再放远一些,从防止错案(包括错误的死刑案在内的所有错案)的角度出发,思考如何建立有效的办案质量保证机制,从根本上避免错案的发生。因为,不仅仅是错误的死刑案件,其他任何的实体及程序上发生哪怕再微小错误的案件,都会给民众造成伤害乃至动摇法律的社会根基。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本案在办理过程中确实有许多耐人寻味的地方,比如对口供的态度折射出的证据观念,比如对疑案的处理程序,比如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机制,以及与二审“合二为一”的死刑复核程序,等等。
预防和避免错案发生,确保办案质量,一方面要靠广大司法人员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以及证据意识,本着对法律、对社会、对公民个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办案;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要靠制定并落实科学完善的制度来实现。转变执法观念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建立完善预防的避免错案发生的有效制度则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任务。建立完善预防和避免错案发生的制度包括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内容。在实体方面,在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均应提出贯彻无罪推定精神的具体办案要求。在程序方面,在科学的证据观、人权观指导下建立起合法而有序的办案程序规则,以及严格的违法办案惩戒机制和错案责任追求机制。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最终确保办案质量,防止错案发生。
李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