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司法实践情况,就刑事案件家属如何给被羁押的人送钱物的事宜,小结如下,供参考。
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我这里以上海规定为主,参考时还以各地规定为准。
一、需要的手续
1、一般是被羁押人的亲朋好友拿自己的身份证,直接去看守所给被羁押人送衣服或是现金。
有的看守所还需要持有被羁押人写出“接[……]
看守所对送给或者寄给在押人员的物品及现金应当如何处理?
看守所对送给或者寄给在押人员的物品及现金应当进行检查,同意收留的物品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在押人员;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在押人员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应当场或者登记后予以退回。
关押人员在看守所的财物是怎么保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法律规定,具体的财物保管分不同的情况,如下:第四十九条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
看守所是否可以使用电警棍?
根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不准使用电警棍的通知》要求,在看守所监管工作中不准使用电警棍,在所内提讯人犯的任何办案办案人员亦不准使用电警棍。
被告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决定的机关是哪个?
犯人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一般是由省司法厅或省监狱管理局决定的,一般他们会界定哪个地区的看守所送哪个监狱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调整的话,他们会通知相关的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下文到地市公安局,做好相对应的调整。
看守所里对哪些情形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根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经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者二审维持原判等待复核的;
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或者已经发生类似行为的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这类行为的;
严重闹监,非使用械具不足以制止的;
被羁押、提讯、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
近亲属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根据《实施办法》第35条的规定,近亲属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月不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个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民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少数民族和聋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
在押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家探视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29条和《实施办法》第36条的规定,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回家探视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
经办按机关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长、处长批准;
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不准回家探视。
看守所对哪些人应不予收押,已经收押的如何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看守所对没有收押凭证的,不予收押。此外,应当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
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最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的除外;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看守所收押的对象有哪些?
看守所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此外,看守所因为特殊工作需要,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