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正义――公权力凌驾下的被害人权利保护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院作出的判决认为,原告人请求邱兴华经济赔偿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应予以支持。但被告人邱兴华家有5人,仅住3间土木结构瓦房,又无其他财产可供赔偿,故判决免于邱兴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参见:#a#http://law.cctv.com/20070116/100454.shtml#/a#。

目前理论界有部分学者认为,被害人权利被忽视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当前的立法和司法都过于强调被告人的权利,将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如何改善被告人长期以来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情况之上。而被告人和被害人又存在着相互对立的利益,因此,对被告人的保护就必然要限制对被害人的保护。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如理论界所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也许法律赋予了其一定的权利,但在案件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远远不够;而另一方面,被害人的权利也未受到重视。只是说被告人权利受漠视的问题已经存在相当长时间,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而被害人的问题则是近些年来才引起关注,还方兴未艾。

参见郭建安主编:《犯罪被害人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14页。

卞建林著:《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3年版,第5-10页、第14-15页。

李心鉴:《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4-85页;高振家、鲍荣寿主编:《公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3年版,第8-16页。

卞建林:《刑事起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3年版,第67页。

郭建安:《犯罪被害人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8页。

陈光中:《加强司法人权保障的新篇章》,载《政法论坛》1996年第4期。

石英:《被害人的地位与诉讼构造》,载《理论界》2001年第1期。

参见郭小锋:《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研究及其诉权行使保障之探讨》,载北大法律信息网:#a#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6563#/a#。

详情参见:金牙大状广州律师网#a#http://www.jylawyer.com/#/a#。

即犯罪最主要是对国家、社会的侵害,被害人遭受的侵害是第二位的,因此刑事法律关系也应该是国家司法机关和被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参见刘邦绣:《由犯罪被害人观点检视刑事司法制度》,载《台湾刑事法杂志》46(4):75。

房保国:《被害人仅仅是检察官的助手吗——论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与检察官的关系》,北大法律信息网#a#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8059#/a#。

石英:《论被害人的控诉》,载《现代法学》2001年第10期。

同上。

AndrewKarmen,CrimeVictims:anIntroductiontoVictimology,WadsworthPublishingCompany,1990。

龙宗智:《论我国刑事审判中的交叉询问制度》,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4期。

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3页。

刘邦绣:《由犯罪被害人观点检视刑事司法制度》,载《台湾刑事法杂志》46(4):75,84-86。

1996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

郭小锋:《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研究及其诉权行使保障之探讨》,北大法律信息网#a#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6563#/a#。

郭建安主编:《犯罪被害人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7页。

[德]斯奈德:《国际被害人学现状》,《国际范围内的被害人》,第4页。

[加]E.A.法塔:《受害人与家害人的角色转换》,英文版第4-16页。

胡铭:《刑事被害人人权保障之再思考》,载《法治论丛》,2005年7月。

关今华:《精神损害的认定与赔偿》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

董士昙:《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理论与实践》,载《法学论坛》,200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