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毅(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要:维护自由是刑事司法机制的价值本位。刑事司法机制对自由价值的追求,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追究和对法秩序的保障来实现的。刑事司法机制以相对自由观为正当性基础,经历了一个由消极自由向积极自由过渡的发展历程。刑事司法机制中的自由涉及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以及财产自由。在刑事司法机制中实现自由价值最终依赖于程序的法定性、手段的节制性以及权利的可救济性。
关键词:自由;刑事司法;国家权力;人权
观念上一般认为,刑事司法制度是为维护社会秩序而设的,秩序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首要价值。然而,秩序不过是社会有序化状态的一种描述。社会本身系由个人因利益联结而成,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原子式的个人难免因为利益追求而引发权益冲突,而频发的大规模冲突又必然危及人类本身的存续,因此通过各种整合机制控制个人恣意、实现社会有序化就成了必然的选择。社会秩序本质上就是对个人自由的勘定。因此,相对于秩序,自由才是刑事司法机制的价值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