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逃逸”含义的考察要素

作者:楼伯坤金炜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有两处“逃逸”的规定,对它的含义[……]

Read more

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不必然是直接主管人

王某是某机械厂厂长,为该厂的法定代表人。该机械厂在经营过程中采取部分产品不入库,以“打白条”的形式对外销售,在账簿上故意不列或少列收入,偷逃税款40多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以该机械厂、王某犯偷税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王某辩称自己虽然是工厂的厂长,但没有参与偷税的犯罪活动,自己也没有授意经理和[……]

Read more

该中介行为是否可以构成受贿罪?

作者:邓维聪

[案情]

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无业人员秦某找到时任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水泥筹建办主任的舒某,希望舒某给他找些水泥方面的项目做。舒某叫秦某出面去联系销售水泥生产设备的厂家,并提出可向对方收取“中介费”共得。随后,秦某分别与沈阳两家公司的销售员取得联系,谈好按合同价的5%给付“[……]

Read more

交通肇事犯罪应当适用自首制度

作者:周振义王群来源:人民法院报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肇事犯罪是否适用自首,争议较多。有观点认为,车辆驾驶人肇事后投案是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确定的义务,履行法定义务不应当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奖励,否则,将构成刑罚上的重复评价,容易造成量刑畸轻;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肇事行为人自首是在法定的基准刑[……]

Read more

利用托女诱使他人高消费构成诈骗罪还是民事欺诈?

案例:

李某在某酒吧一条街经营一家咖啡馆,为招揽客源、谋取高额利润,购置多台电脑,招募张某等6人充当键盘手,以女性身份在网上聊天,并以发生一夜情和交友名义约见男性网友,如约见成功就把网友联系方式告知何某等托女,由托女与网友联系后约至咖啡馆附近见面,后以聊天为由带入咖啡馆内消费酒水(价格提高两倍)。一般[……]

Read more

利用被害人醉酒酣睡时,将其拉至僻静处拿走其密码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抢劫罪

案情:
15岁的梁某于1997年10月3日,在某酒店门口见一醉汉被众人围观,便上前自称是醉汉的表弟,用三轮车将醉汉拉至僻静处,乘其仍在酣睡中,将其装有5万元的密码箱拿走。

争议:

围绕梁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争议的焦点是对梁某之行为定性的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梁某的行为性质属抢劫,且其年龄已超过14周岁,[……]

Read more

杨某驾车故意撞击客运汽车的行为该如何定罪?

一、案情

被告人杨某从事旅客运输业,因同行业竞争同夏某产生矛盾,被告人杨某伺机报复夏某。2006年11月23日,被告人杨某驾驶客运汽车行驶至宾太公路南岗上,故意倒车撞击停在坡下的夏某所有的客车,导致夏某的客车溜坡,司机及时制动,使车辆幸免倾覆,被撞车辆多名乘客受伤,车辆损坏所造成的损失折核人民币400[……]

Read more

从共同犯罪原理看买卖毒品案件的并案审理

对买卖毒品案件,司法实践中大多是将买卖双方并案审理,理由是便利诉讼举证、质证,可以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从共同犯罪的基本原理看,较为牵强。根据刑法规定,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共同的犯罪行为,其中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实,指向一致,方向单一,共同作用于同一犯[……]

Read more

聚众斗殴致人伤亡而无法查清加害人时如何处理?

裁判要旨

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不能单纯以结果定罪;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重伤,无法查清直接加害人的,共同加害人全部转化为故意伤害。

■案情

李悦、王峥因琐事引发纠纷,于2007年4月22日晚通过电话约定斗殴。后李悦纠集焦瑶、张浩、刘纯以及王伟君、牛迪、赵晶、冯鑫硕(均另案处理)等十余人,王峥纠集戚[……]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