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件中,立功从宽处罚是怎样把握的?

关于立功从宽处罚的把握,应以功是否足以抵罪为标准。在毒品共同犯罪案件中,毒枭、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共同犯罪的主犯、职业毒犯、毒品惯犯等,由于掌握同案犯、从犯、马仔的犯罪情况和个人信息,被抓获后往往能协助抓捕同案犯,获得立功或者重大立功。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幅度的大小,应当主要看功是否足以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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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能保留公职吗?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公职人员的概念内涵和外延,也在随时代和国家形势发展而不断变化。公职人员核心的东西是所谓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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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口供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1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仍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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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

一、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二、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为什么要规定缓刑考验期呢?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二、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三、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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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不肇事能适用缓刑吗?

醉驾是这一段时期国家比较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如果醉驾没有肇事,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标准,自然不会被判缓刑。如果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据法律规定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得看具体的案件状况。

投案后交代部分犯罪事实,算不算自首?

如果犯罪嫌疑人投案后只交代犯罪事实的细枝末节,不交代主要事实的;不交代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基本情况,影响案件侦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己主要的犯罪事实,但是细节有差异,或者隐瞒了少量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一般应认定为自首。

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达20年。此外,根据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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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如何处理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立功表现,主要包括下列行为:1.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2.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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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样式一)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10

××××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改判用)

(××××)×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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