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 从理论法条到实践执行 法治建设一大步
2007-2-14【大中小】“虽然真凶是谁尚难定论,但在对余家3口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的那一刻,从重口供到重证据,由‘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我国法制建设无疑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一位法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本案中,虽然有大量各类证据,如鉴定结论、凶器、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等支持对3名嫌疑[……]
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可接受质证
我国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否接受质证、如何质证没有明确规定。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我国目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庭审前,法院依辩护律师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一种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对证据有疑问时,对证据的调查核实。对于法院依辩护律师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笔者认为,应当交由辩护方在庭审时出[……]
从一元到多元:一般预防论的流变
在刑罚思想史上,一般预防论承报应论之先而启个别预防论之后。一部刑罚体制的演变中,在很大程度上便是一般预防论的兴衰更迭史。相对于作为报应刑的初始形态的等害报复,重刑威吓论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表明人类已摆脱机械决定论的束缚,完成了由将刑罚视为对犯罪的单纯的机械反动向将刑罚作为对犯罪的积极的遏制手段的转[……]
青少年犯罪成因及预防
2006-12-28【大中小】[内容提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尽管在我国现代有关犯罪的法律法条中还没有出现“青少年犯罪”这一称谓,但作为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中的部分个体因其某些已构成“犯罪”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热点,本文首先从法理上对青[……]
论刑事诉讼中人权的主体
刑事诉讼中人权的主体,即刑事诉讼中人权的行使者。作为刑事诉讼中人权的主体,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必须是与刑事诉讼相关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人才能享有这些权利;其次,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原理的目的在于抵制国家司法权的滥用,因而只有那些可能受到滥用国家司法权的威胁的人[……]
民族自治地方刑事变通立法问题研究
刑法第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刑法典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和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刑法变通立法权肇源于此。
1.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补充规定的法律性质
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刑法变通、补充规定的法律性质,我国刑[……]
换押执行制度还需完善
笔者在实践中发现,换押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漏洞和问题,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1.对需要办理换押的环节进行明确规定。为便于操作,减少和杜绝执行中的随意性,对每一个诉讼程序的改变和级别管辖的改变,都应规定换押,更有利于保护已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也就是说,对于已羁押[……]
论罪刑法定与类推适用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刑法必须具有明确性,人们能够依法律的明确规定行事,预测评价自己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受刑罚处罚应以行为时法为依据和标准,即无法无罪,无法无罚。类推制度是指没有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但足以造[……]
单位犯罪的自首问题
单位能否成为自首主体,目前现行刑法无明确规定,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