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死刑适用标准的立法改革之建言

死刑适用标准是立法改革的关键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强调人权保障和推进现代法治建设的背景下,我国死刑改革被提上议程并在司法和立法领域都取得了开拓性的进步。在司法方面的重要标志,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07年起统一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权,并通过侧重于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立法方面的显著进展,是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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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网络时代的刑法理念 ——以刑法的谦抑性为中心

【内容提要】刑法理念对于解释刑法、适用刑法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人们的工作、生活普遍依赖于网络;网络并不是虚拟的,网络犯罪也并非仅仅侵害网民的法益;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应当充分重视网络犯罪的严重性;刑法谦抑性的具体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刑罚处罚范围也并非越窄越好;网络时代的多元价值观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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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论减轻法定刑的适用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升格法定刑,也规定了减轻法定刑。例如,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如,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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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法律人必须要具备的十种思维

摘要:当全世界皆曰可杀之时,我们法律人能说杀么?当能通过地下通道逃生时,我们法律人能违反恶法么?本文是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先生于2010年在西南政法大学的演讲节录。通过一些故事和实际案例所折射出的法律人所具有的十种思维,思维决定出路,思维决定了我们的未来。

第一种思维,逻辑思维

记得我们在学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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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型盗窃犯罪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曹坚
《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传统侵财犯罪盗窃罪的罪状,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规定,扩大了盗窃罪的适用范围,将某些盗窃数额虽少但对被害人人身财产安全危害较大的盗窃行为作犯罪处理,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扒窃”是公安民警一线反扒工作中常用的术语,通常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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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律师是自由的燃灯者

可能是基于同尺度比较的接受美学,中国法学界青年一代对美国法的理念承接与制度研判热度不减,近些年涌现了大量优秀而深入的译著和专著。在译著方面,有两个动向值得关注:第一,何帆的“燃灯者译文馆”系列,有别于之前的“美国法律文库”过于理论化的倾向,以“大法官文化”为基调产生了一批关于司法文化的启蒙与畅销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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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律师应该对什么负责

编者按:

本文发表于《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八期,发表时有改动,标题也改为“律师如何讲政治”,现将原文发表于作者博客。

日前,全国律协向各地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律协要管好当地律师,在办理涉及群体性、敏感性事件的案件时,要听党的话,“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律协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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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公安何以滥用权力

看着手头这一系列涉及少数公安人员滥用权力的案例材料,心情格外沉重:本来应当是“人民忠诚卫士”的司法警察,何以变成公民基本权益的任意侵犯者?!本来应当是社会治安维护者和民众最可信赖者的公安机关,又何以成为老百姓避之惟恐不及的衙门?!

这是一些为人们所司空见惯的案件:公安机关将某一“涉嫌犯罪”的公民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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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华:刑事证明标准中主客观要素的关系

【内容提要】我国刑事证据法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证明标准之中,是从过去注重外在的、客观化的证明要求走向重视裁判者内心确信程度的重要立法尝试。这种立法尝试既不是对“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简单解释,也不是要降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而是从裁判者主观认识的角度重新确立裁判者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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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洪果:活出自由

帕斯卡说,人,既卑微又伟大。其卑微在于人的脆弱、渺小、有限、短暂;其伟大在于人能够自由地思考、判断、抉择与行动。自由乃人的尊严所系,因为拥有自由,人才成为茫茫宇宙中宝贵而特殊的生物。

然而,自由是有风险的,时时刻刻面临着内外的威胁。

内部的威胁是人性中的天使成分与魔鬼成分的交战。人的天性酷爱自由,但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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