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收押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所凭据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凭送呀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借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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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对哪些人应不予收押,已经收押的如何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看守所对没有收押凭证的,不予收押。此外,应当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

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最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的除外;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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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按照什么方式计算?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2006年1月27日)第4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拘留后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以日计算,执行拘留后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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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对哪些情形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根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犯,可以使用械具:

经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者二审维持原判等待复核的;

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或者已经发生类似行为的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这类行为的;

严重闹监,非使用械具不足以制止的;

被羁押、提讯、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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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有哪些表现可以得到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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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罪犯使用武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人民警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执勤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一)罪犯聚众骚乱、暴乱的;
(二)罪犯脱逃或者拒捕的;
(三)罪犯持有凶器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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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在何种情况下从重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第36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贪赃枉法、打击报复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的故意致使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

弄虚作假隐瞒隐瞒超期羁押事实的;

超期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因受到殴打导致重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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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会怎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六十条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