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队伍建设新方向 树立执法新理念

找准队伍建设新方向树立执法新理念

吴春莲

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检察机关担负的职责任务、面临的执法环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面对新形势、新考验、新目标,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探寻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思路、开创检察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一、在执法理念更新中提升队伍

理念决定行动,有什么样的执法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执法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提出,检察机关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这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政法机关的明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执法的新理念,既要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又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既要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努力服务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大局;既要保证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又要确保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具体执法活动中,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用平和态度解决群众诉求,用文明的行为塑造法律监督者的形象;用规范的程序维护公平正义;使法律监督工作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要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实体与程序、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效果等关系,在理念的更新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锤炼队伍

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来实现监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执法才能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检察官的政治水平、业务能力最终体现于办案,检验于办案。但是,如果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也同样培养不出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结合业务抓队伍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有效经验,新形势下更要继续坚持和发展,特别是要把干警放在复杂的执法局面中、放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锻炼,使队伍的执法能力得到新的提升。岗位练兵是保证办案质量、提高业务技能的有效载体。检察机关要以岗位练兵为抓手,在练兵中锤炼队伍,切实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定期开展诉辩对抗赛、观摩庭、考核庭、法律文书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创新方法,以赛带练、以赛促训,促使检察干警最大限度地释放个人潜能,提升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

三、在强化监督中发展队伍

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强化自身监督,是检察工作的发展之基。两个监督,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一)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在工作中,不能以监督者自居。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委的纪律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关系,形成既互相配合协作,又互相监督制约的良好氛围,在接受监督中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履行。

(二)要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对干警要始终坚持严格管理,防止失之过宽、失之过软,做到“严”字当头,严格监督。对群众反映检察干警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违法办案等问题的举报,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护短。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对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自侦案件冻结扣押款物、执行“禁酒令”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执法的公信力。

(三)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当前,媒体和网络对政法工作特别是司法个案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尤其是网络舆情,在真假信息混杂的推波助澜下,简单的刑事案件常常被无限放大,给政法工作造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如何更好地接受和应对舆情监督,已成为政法机关面临的新挑战,成为政法各部门刻不容缓要予以重视和加强的工作。反观杭州“5·7”、“8·4”交通肇事案,我们深刻体会到,应对网络媒体,一定要做到思想敏锐、行动迅速、应对理性、指挥靠前、决策果断、处理及时。要善于接受监督,不躲避、不失语,及时、准确、慎重地公布权威信息,及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还要正确对待舆论“民意”,做出客观准确的法律判断。要建立涉检舆情处置长效机制,建立一支网络评论员队伍,不断加强对网络传播规律的认识,做到理性引导、有效引导,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