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刑法与刑法变革》后记

尽管我曾一度梦想着这本书能再过五年甚至十年之后再拿出来示人,但依然决定在“最底线的时间”之前匆匆杀青而结束了断断续续近一年半之久的写作。无论本书将会受到何种评价,甚或存在谬误,至少我没有违背在《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构》一书后记中对自己的承诺,也没有背弃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这是我关于少年法学系列研究中的第二部[1],也是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身心疲惫的一本书。写作是一项不断挑战自我忍耐极限的过程,但有时候,你不得不自己解放自己……

拙著的完成,也算是暂时了却了长期压在心头的心愿。记得大约在2001年开始着手写作《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构》时,就深感有对少年司法实体规则进行单独研究的必要。但在当时因觉学术积累尚十分浅薄,加上少年司法实体规则仅属于《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构》体系结构中一个章节的内容而不宜过多的展开,因此随着该书杀青,遗憾却也留了下来。为了逼迫自己找不出充足的理由来拖沓对少年司法实体规则——少年刑法的研究,我在后记中将拟完成时间公开了出来,并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签订了研究和出版合同。事实证明这一招是很管用的——尽管我依然觉得自己的学术积累十分浅薄,尽管我可以在从纯粹的学生向教师、编辑兼学生的转轨过程中找出充分的理由来无限期地拖沓下去。

学术贵在个性,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论著与学者,早已经使我乏味。自决定卖文为生以来,我就期待着自己能够形成学术个性,这可以体现于研究领域、学术观点、行文风格等方面。有个性才会有魅力,当你的研究丧失个性的时候,则或是大喜或是大悲。大喜是因为你的学术观点可能终于被广为接受,大悲则可能是因为你所写的东西不外是教科书式的低水平重复。我不敢奢望大喜,因此只能向避免大悲而努力。

我应该属于那种情感比较丰富的人,至少写作本书过程中,我常常会怀着一种很情绪化的冲动,一种如哽在喉,不吐不快的冲动。然而,我不得不承认这样一种感觉并没有随着拙著的杀青而消逝。在写作本书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少年刑法非有博大且扎实之学术功底不能探其桂冠。我自感浅薄,然不羞浅陋,推出拙著,以期志士同仁能够共同关注这一课题。

每一次结束“闭关”写作之后,我都会被一种深深地歉疚就所笼罩。我必须特别感谢女友湘湘,正是她独有的温柔、善良与贤淑支撑着我的研究。在寂静的深夜倾听敲击键盘而发出的那种清脆的声音,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意境。我想我会一直陶醉下去……

「注释」

[1]下四部为《美国少年司法:起源、变迁与借鉴》(拟于2006年4月完成)、《犯罪学的去魅: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展开》(暂定名)、《少年法庭: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实证分析》、《少年司法学论纲》。

姚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