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贿赂案件的诱惑侦查
摘要:诱惑侦查是侦查赂贿案件行之有效的手段。在适用诱惑侦查时,其范围应严格限定于有证据证明的严重受贿行为,其对象应是很可能因同一事件或其他事件继续受贿的犯罪嫌疑人,其证据条件则是缺少相关物证书证或“第三方证据”可以从人、物和环境三方面来设置侦查诱饵,由此设计行动方案、创造侦查条件、确定合理行贿理由、实施贿赂交易、获取监控证据。从而,利用诱惑侦查之结果,通过监听、搜查、调查和审讯等秘密的或公开的侦查措施,全面查清侦查对象的受贿事实。
【关键词】贿赂案件;诱惑侦查;后续侦查
贿赂行为严重损害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职务的廉洁性,危及政府的公共管理秩序和公信度,历来是法治国家惩治的重点。在全球风起云涌的反贪风暴中,世界各国不断探索针对这类特殊案件的特殊侦查方法,诱惑侦查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手段。30多年前意大利米兰检察院搞了一次诱惑侦查,派线人去见米兰养老院院长基耶萨,以要求承包工程为名,当面送给院长一笔钱。后者将贿金放进办公桌抽屉后,检察官和司法警察一拥而人,人脏俱获。基氏被捕后,交待了其所在的执政党中高级官员在政府工程中大肆受贿的情况,从而使一批贪官纷纷落人法网。实事求是地说,在国内,尚无此先例。龙宗智教授甚至提出,鉴于诱惑侦查可能被用作政治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