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公安协警以查传销为名,伙同几社会闲散人员对他人住所进行搜查,并将扣押物品私自瓜分,日前,涉案3名嫌犯被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
2010年1月30日晚7点左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公安分局聘用制协警陈某、杨某伙同张某等4社会闲散人员在宜春城区马家园门口一摊位上吃饭时,见几个外地男女提着旅行包在摊位旁经过,犯罪嫌疑人张某疑其是传销人员,遂尾随跟踪未果。杨某说其巡逻时发现浙赣医院斜对面一居民楼内有一传销人员居住点,提议去查抄,陈某、张某等五人应允。尔后,陈某、杨某带上警用防刺背心及单警装备备用。
当日晚10时许,张某、陈某、杨某等六人在浙赣医院大门口会合后至该传销人员居住处,谎称是公安人员,将该屋内的六男四女赶至客厅,登记其身份证,要其将身上物品交出,并进入房间内非法搜查,非法获取现金200余元及手机8部、麦博音箱、照相机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