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平
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曹建明检察长关于把强化自身内部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的指示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首先接受监督的观念,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我们开辟“检察长谈内部监督”专栏,约请全国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及部分分(州、市)院检察长撰文谈内部监督工作,敬请关注。
□慕平
近年来,北京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初步成效,关键是做到“三个始终不放松”,确保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一、抓思想认识始终不放松,充分认识强化内部监督的极端重要性。一是深刻认识到强化内部监督是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把加强内部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二是深刻认识到强化内部监督是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检察队伍的必然要求,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为强化法律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深刻认识到强化内部监督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强内部监督,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改进执法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抓制度建设始终不放松,努力健全内部监督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为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院“一把手”和各基层院检察长、党组成员,主管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分院、基层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细化为6个考核指标、39个考核点,纳入对基层院的年度考核之中,对分院、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明显增强,确保领导干部清正廉洁;2006年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实施办法》以来,市院领导与基层院领导班子廉政谈话21次,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起到了警醒和教育作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3年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2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勤政廉政。
二是完善干部用人监督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对民主推荐、民意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程序进行监督。近年来,先后对市院和一、二分院反贪局局长竞争上岗、市院招录应届毕业生面试、21名区县班子副职调整交流、市院选拔调整60名处级干部等人事任免工作进行了监督,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建立检务督察和巡视制度。2008年7月,市院制定了《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先后组织扣押物品管理、奥运期间办案安全、规范案件线索分流管理、执行高检院禁酒令情况等6次全市检察机关督察,共发现问题20余个,发出督察建议100余条,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建章立制20余项。2007年,市院建立了巡视制度,立足预防和教育,坚持“突出重点单位、找准重点内容、解决重点问题”的思路,对全系统18个区县院和市院两个派出院开展了巡视工作,通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首都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是完善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北京市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围绕执法办案的公正、效率和文明,对执法工作从实体、程序、纪律、作风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先后开展了不批捕案件、捕后判无罪案件备案复查、职务犯罪“双报批、双报备”等工作,定期对案件质量和公诉人出庭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升;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在为期三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对2003年以来出现的涉检上访案件,作出撤案、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和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以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梳理,与此同时,市院制定、修改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性文件176件,确保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北京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考核办法》和七个业务部门案件质量标准,建立了信息化办案系统,完善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实现执法办案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五是积极探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推进首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2007年起开始探索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市院在认真研究总结试点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4月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大会,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也有所增强。
六是完善大额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市院对专项设备购置33次招投标等工作进行了监督,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廉政工作责任书4份,先后对市检察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的财务情况等进行了经济审计,从程序上保证大额资金使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三、抓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始终不放松,着力解决影响执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北京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在队伍管理中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市院党组对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真正做到正视问题、解决问题。200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案件24件31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200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信访案件数量和立案数量分别下降了5%和44%,队伍的纪律作风有了较大改善。
(作者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