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撞后离开事故现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孙其干
一、案情简介
2011年6月9日4时50分许,章某驾驶皖BX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沿S216线由南向北行驶,途径S216线9KM+700M路段,撞到鲍某驾驶的停在路东边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造成车辆损坏,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鲍某驾车离开现场。公安机关抓获鲍某后,鲍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鲍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犯罪嫌疑人鲍某,男,1956年出生,轻度聋哑,智商不高,没有文化,无业;老婆死于难产,现有一子,正在读书。自驾一辆无牌无证正三轮摩托车,依靠捕捞鱼虾出售为生。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