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撞后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车辆被撞后离开事故现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孙其干

一、案情简介
2011年6月9日4时50分许,章某驾驶皖BX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沿S216线由南向北行驶,途径S216线9KM+700M路段,撞到鲍某驾驶的停在路东边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造成车辆损坏,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鲍某驾车离开现场。公安机关抓获鲍某后,鲍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鲍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犯罪嫌疑人鲍某,男,1956年出生,轻度聋哑,智商不高,没有文化,无业;老婆死于难产,现有一子,正在读书。自驾一辆无牌无证正三轮摩托车,依靠捕捞鱼虾出售为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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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的认定标准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危害性特征的认定,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9年12月9日“两高一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分别简称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纪要)先后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上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争议较大。笔者试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规律为基础,从“四个特征”的逻辑联系人手,就“四个特征”的认定标准及具体问题发表个人浅见,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在宏观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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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他人将毒品寄存于暂住处的行为认定–李建波窝藏毒品案

裁判要旨
行为人碍于熟人情面,同意他人将用于贩卖的毒品寄存于自己的暂住处,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为窝藏毒品罪。
案情
2010年1月16日,李德刚与林小勇约定于次日交易毒品海洛因300克。同日晚上,李德刚等人在厦门市集美区上塘许村尾社7号104室内,对拟用于第二天贩卖的毒品海洛因进行加工,被告人李建波在旁观看。期间,李德刚叫被告人李德龙对毒品进行试吸以确定毒品的含量。次日凌晨,李德刚提出要将加工好的海洛因等毒品和加工工具等物品寄存到被告人李建波的暂住处尾社7号208室,李建波同意寄存。同日12时许,被告人李德龙在李德刚的指示下找到被告人李建波,从李建波暂住处将李德刚寄存的毒品及加工工具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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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发生事故指使他人顶包致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构成何罪

【案情】
2005年7月12日15时许,被告人胡礼骏无证驾驶牌号为苏KG8971轿车行至扬州市秋雨路时代超市附近靠边停车,同车乘客夏超开车门时,袁同兰骑电动车撞到车门,导致袁同兰受重伤。被告人胡礼骏为逃避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事故后,请王俊、吴家明吃饭,并与吴家明共同指使王俊冒充该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接受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使交警部门错误地将王俊认定为肇事车辆驾驶员,从而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2月23日,判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扬州支公司赔偿受害人袁同兰人民币241716.08元。事后,胡礼骏向王俊支付了人民币2000元的“感谢费”。
【审判】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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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局借用他人手机后逃跑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案情】
2011年3月10日,刘某坐公交车到站后,突然堵在车门口说自己手机不见了,不让人下车,众哗然。这时有人建议说打下他自己的手机,看在谁身上响谁就是贼,于是站在刘某旁边的曾某主动将一款价值2500元的诺基亚手机借给刘某拨号。这时,靠近车门的男子方某突然挤下车拔腿就跑,刘某见状忙跑下去追,没把手机还给曾某,转眼就都不见了,曾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报案至当地公安局,不久刘某被抓获。
【分歧】
刘某设局借用手机后假装追小偷乘机跑掉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本案中刘某和方某属于有预谋的团伙诈骗,采用里应外合的方式,先由刘某故意在车上说自己手机丢了,使出于同情的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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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后“多次盗窃”数额在实践中应该如何累计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变化直接影响对“多次盗窃”犯罪构成的界定以及盗窃数额的累计。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刑法修正后,笔者认为,“多次盗窃”是指以“入户”、“扒窃”及“携带凶器”以外的方式实施的盗窃。这是因为,“入户盗窃”、“扒窃”作为独立的犯罪构成,其成立盗窃罪不受次数限制,而“多次盗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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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证券、期货市场中“抢帽子”交易进行刑法规制

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明确规定了连续(联合)交易、约定交易、洗售等三种操纵市场犯罪类型,并以“兜底条款”将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犯罪行为纳入本罪处罚范围。但随着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实践中出现了一批新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无法为刑法明示的犯罪类型覆盖,抢帽子交易(指证券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的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就是其中极为典型的行为模式。

世界主要金融市场的监管法律普遍以市场操纵的罪名规制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犯罪行为,尽管与我国刑法操纵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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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个人信息在司法实践中界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个人信息的界定

韩伊婷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增加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个人信息与隐私。个人信息和隐私是或具有交叉关系、或互异、或包含的两个概念。隐私是指不被公众所知的,具有私密性。个人信息则是一个不可能进行周延的概念。从世界各国立法例来看,对个人信息的称谓并不一致,有的采用“个人资料”,有的采用“个人隐私”。目前主流的理论和观点认为,只要不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布,主体在将自己的某种个人信息向特定个人或群体披露后,对其他个人或群体仍然享有隐私权,如果其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公布其个人信息的,仍然构成隐私侵权。

笔者认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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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金额的认定标准如何确定?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金额”的认定标准

戚进松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考量的依据就是“货值金额”的大小,但没有规定“货值金额”的计算方法。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一》)规定按照标价、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估价机构确定等递进式方法计算。而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二》)又规定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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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行提供看车服务砸坏车辆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为强行提供看车服务砸坏车辆如何定性

杨舒荣

案情:犯罪嫌疑人高甲、高乙、陈某三人均无正当职业。为赚取钱财,高甲将目标瞄准到某公司拉扇叶的外地车队。2011年1月6日,因某车队拒绝高甲等人强行提供的看车服务,高甲、高乙、陈某三人纠集10余人将该车队员工打伤,并将该车队的黑色捷达轿车砸坏。后经价格鉴定,黑色捷达轿车被损毁的价值为人民币4228元。

分歧意见:对高甲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认定寻衅滋事罪。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认定强迫交易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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