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废止死刑问题研究

梁华仁陈清浦

一、我国经济犯罪适用死刑立法回顾与评价

应该说,“经济犯罪”这一法律用语的外延和内涵是非常模糊的,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无论是刑法学还是犯罪学,在使用“经济犯罪”的时候,所界定的范围经常是不同的。一般说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狭义上的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犯罪,具体而言,是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各类犯罪行为;一是中义上的经济犯罪,是指除了狭义上经济犯罪外,还包括财产犯罪,即刑法分则第五章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的各类犯罪;还有一种情况是广义上的经济犯罪,是指除了上述两类范围外,还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有时甚至还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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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被告人行为时的主观心态

作者:耿梅玲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犯强奸罪向区法院提起控诉。指控的事实是:2004年2月4日20时许,被告人刘某在单位传达室值班时,见到从另一厂下班途经此处的女工孟某某时,将其骗至传达室内,采用卡嗓子、语言威胁等手段欲对孟某实施奸淫,后因被告人刘某怕被他人发现,去关厂门口电控自动门时,孟某某乘机逃走而未遂。区检察院为支持控诉,在庭审活动中举证了被告人刘某关于强奸一节的有罪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视听资料(证实被告人刘某向公安人员交待其想强奸孟某某的过程的录象资料)等证据。被告人刘某当庭提出,其主观上只是想调戏孟某某,并无强奸的意思。其辩护人提出,现有证据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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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作者:孙运英

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2002年10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或者非法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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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的认定

2004-1-3【大中小】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险及飞行安全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

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

对危险犯的认定,需要明确以下问题:

一、危险是指行为的危险而非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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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进与完善

前言

审判监督程序,在我国被称为“再审程序”。当前,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和其他国内外诸多社会舆论对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很多批评建议,希望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能够尽快得到修正与完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亦正是在这一大的背景下,加大了理论的研究力度,并着手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在此,笔者仅就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进与完善略抒己见。一、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概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这一重要的诉讼程序。所谓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要准确理解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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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罪名变更的法理基础及其模式选择–刑事一体化角度的思考

万毅1,刘沛?2

(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30;2.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摘要]在法院能否变更起诉指控的罪名以及如何变更起诉指控罪名的问题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存在着立法上的差别和理论上的分野。我国目前在程序设计上对法院的罪名变更权缺乏制约,理论界提出的种种改革方案也都值得商榷。我国罪名变更制度的建构,应当立足于我国特有的法文化传承和法治土壤,应当建立以四要件犯罪构成模式为基石并与诉因制度相整合的“诉因制度本土化”模式。

[关键词]刑事诉讼;控审分离;罪名变更;犯罪构成;诉因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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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截留下拨的修路款据为已有的行为应定性为是贪污还是侵占?

左国新

[基本案情]:2001年,丁某在任某村党支部书记(兼出纳)期间,得知县交通局有一笔专项资金用于乡村公路改造工程,就通过所在乡政府争取到了50万元资金用于本村的公路改造。同时,村里也按上面的要求集资了50万元作为公路改造的配套资金。在县交通局下拨资金的时候,丁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了5万元据为已有,直至案发。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将丁某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1年。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丁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理由是:(1)丁某是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特征;(2)丁某侵吞的资金是交通局拨给该村的公路改造款,这些钱已属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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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从三方面区分抢劫与寻衅滋事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事出有因、借题发挥的以暴力、胁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是认定抢劫罪还是寻衅滋事罪往往争议很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为,(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的行为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还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后者行为人一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前者行为人客观上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而后者行为人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根据上述意见,笔者认为,区别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从犯罪目的上判断。行为人单纯以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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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大对罚金刑执行的监督力度

应加大对罚金刑执行的监督力度

作者:张建忠

对罚金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为了确保罚金刑执行的正确实施,防止徇私、徇情及对财产刑的滥用。罚金刑监督应建立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机制。对于外部监督,应规定由检察机关监督为宜,因为检察机关本身是法律监督机关,由检察机关监督罚金刑的执行是其职责所在。目前,人民检察院应在罚金刑执行程序、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多种途径的监督方式,保证罚金刑的正确适用和执行。对于内部监督,虽然理论上有所探讨,但至目前为止,尚未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在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上,首先要确定实行监督的部门;其次应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监督程序。笔者认为,监督部门应确定为刑事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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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品格证据可以引入量刑建议中

金鑫

被告人品格证据是指与案件有关的证明被告人的品格或品性特征方面的证据,包括被告人的声誉证据、评价证据和具体行为证据。在量刑建议中引入被告人的品格证据,对实现犯罪特殊预防,促进量刑模式的理性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有利于实现犯罪的特殊预防。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规定品格证据的内容,但是相关司法解释却体现出要将被告人的品格作为量刑时的参考数据,从而实现“罚当其罪”。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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