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滨、郭光东、贺卫方三人话:斑马线上的中国

核心提示:在法制并不健全的当下,建设法治国家的路就像走着行人的斑马线。我可以构想一幅安稳、有序而祥和的应然画卷。然而,交通灯的红与绿掩映下,实然的图像铺满着白色条纹上的鱼龙混杂。对规则的漠视经常反过来吞噬规则本身,实际上,斑马线上唯一的守则就是躲避一场飞来横祸。这一巨大的隐喻也就压得每一位法治路上的攀登者喘不过气。

这三位法律人正是如此。他们熟谙法律的每一寸秉性,却在解决中国最细小的法律建设问题时举步维艰。

对不公、加害的纵容以及孙志刚的、夏俊峰的以及百千人的悲剧正是通过政府给予法治、司法过程正义性的冷漠与回避而达成的。战战兢兢地走过斑马线,我们踏上了安全彼岸,身后却依然故我。

“所有的人都在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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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崇义 赵培显:我国强制措施制度的进步与发展

【内容提要】修改后刑诉法对我国强制措施制度作出了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强制措施的法律性质,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要求,平衡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价值目的,体现了人文关怀,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强制措施体系,充分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强制措施,需要正确认识和理解规定,矫正强制措施异化现象,促进强制措施法律功能的实现,明确权力与责任,慎用强制措施,探索灵活多样的强制措施执行方式。
【关键词】强制措施法律性质人权保障惩罚犯罪宽严相济

修改后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写进法典,以诉讼法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的定位,从各方面落实宪法对人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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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大学之美

今天(注:5月16日)我们纪念法大成立60周年。一个甲子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一个步入了老年的象征,一个人不可能生活两个甲子,但是对一个学校来说就不一样了: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有800(实为900—注)多年的历史,美国的哈佛大学也有将近400年的历史,中国现在有一些学校正在准备庆祝两个甲子。所以我们学校应该说还是比较年轻的。

我们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按照前苏联的教育体制,经历了院系改革而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应该说,先天已经有一些不足,所以庆祝校庆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怎么样庆祝呢?我们历来都是歌颂成绩,吹嘘一番。

我觉得,纪念校庆应该更多地来反思自己的不足,来寻求来来发展的方向。中国有一句古话,叫“知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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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良知比法律更重要

从吴英案到曾成杰案

去年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年会上,我的演讲从吴英案说起,今天的演讲我要从曾成杰案开始。有人说我去年的演讲对挽救吴英的生命发挥了一些作用,如果确实如此,我感到很欣慰。当然,无论我在今天的演讲中说些什么,对改变曾成杰的命运已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确实希望,我今天的演讲能对拯救未来的一些无辜的生命有所帮助。

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秘密处决这件事,在整个中国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震撼,企业家群体中弥漫着一种”兔死狐悲“的气氛。是啊,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司法体制之下,一想到今天曾成杰所遭遇的不幸某一天可能落在我们任何一个人身上,有谁能没有一点悲凉之痛呢?

这种兔死狐悲的情感,实际上就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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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逍遥法外》

1997年,我在法律出版社出了一本随笔集《法边馀墨》,2003年添加若干篇什出了一个增补本。此后十年时间,没有再出个人随笔集。常有一些朋友建议,该把这些年来散见于各种期刊和网站上的文字编辑成书,但随着年齿渐增,愈发慵懒,就一直拖了下来。去年九月,梁由之先生主编《梦想与路径:1911-2011百年文萃》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在涵芬楼举办首发座谈会,第一次见面,他就跟我郑重地提出希望,之后又多次催促,就有了这个集子。

一个法律学者出书,居然用“逍遥法外”做书名,多少有些怪异。实际上,去年更早些时候,另一位出版界朋友也曾热心张罗出这本书,取什么名字就费了一番脑筋。朋友的主意是保持一种历史连续性,或可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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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伟、刘仁文、章立凡、张鸣: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

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

童之伟、刘仁文、章立凡、张鸣

主讲人: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刘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章立凡(著名近代史学者)
张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时间:2013年9月18日(周三)晚7:00-9:00

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影响力中国网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在中秋节来临之际来到公民宪政讲坛第19期,今天的题目是“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这是最近比较热的题目,今天晚上是多学科切入。简单介绍一下几位主讲老师,这是童之伟老师,他是宪法学方面的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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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技巧:不败的诉讼艺术

1、坚强的品质,不服输的态度,敢于挑战权威的气势,中心一点就是自信。对案件开始时保有怀疑一切的心理,不要平经验先入为主。在战术上宣讲自己的观点要声音洪亮,重点要反复,不要纠缠细节。概括力要强,简洁是灵感的体现。高度概括的文字有穿透力,给主审的印象深。在战术上还要幽默,不要强词夺理,得理不让人,增加语言的感染力。这些是律师的性格方面的要求。

3、说服法官是中心工作。法官良莠不齐,素质也不同日而语。说服他们不会点心理学知识是行不通的。不同性格的法官采用的说服方法肯定不一样,否则对牛弹琴,效果不言而喻。说服法官深层次的内容靠的是自己的人格魅力–幽雅的谈吐、脱俗的气质、深厚的法律功底、入木三分的文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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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价值最高的刑事辩护技巧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三是刑法不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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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技巧漫谈

我曾经目睹自己的同行在个别侦查人员的非难面前无言以对,其原因不是因为他为“尊重”司法人员而不愿抗辩,而是由于他对法律生疏难以应对。可见要熟练运用法律就必须先熟悉法律。随着刑诉法的实施,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作为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服务,应掌握的司法文件主要有:国家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司法部制定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在上述司法文件中,有以下两方面规定我们应当熟记。

第一、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亲属的委托后,可以行使四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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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杰案的企业共性与社会法则

这一年来,关于企业主是否应当参与公共发言,国内商业精英分为两派,其导火索是某企业主的“在商言商”:大环境好的情况下企业就往好处做,相对不好就创造条件做,实在不好就不做;至于参与变革,不是“我”作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也不是“我”会傻到牺牲自己的地步去做的。由此反对声音脱颖而出,认为“在商言商”制造了企业家责任恐慌。

中国有独特的产权体系、经营方式和财政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独特的企业与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这种政商关系决定了中国企业家的生存状态。本文以湖南曾成杰案和浙江吴英案的维权方式之对比为起点,探讨企业主参与中的分工合作之参与方式及其可能性。

一、曾成杰吴英个案对比:企业主维权不能脱离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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