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关系人低价销售国有单位房产的司法认定

作者:顾文虎谢钟石来源:检察日报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与第七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益请托人向特定关系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房屋的,以受贿论处。然而,司法实践中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特定关系人低价销售本单位房产的行为是认定为贪污罪还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存在认识分歧,司法机关难以统一国家工作人员向特定关系人低价销售本单位房产的定性规则,导致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模糊。故有必要运用刑法解释予以探讨。

对国家工作人员向特定关系人低价销售本单位房产的定性争议

特定关系人的实质内涵为共同利益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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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则无犯罪”――为一条刑法格言辩护

行为是刑法的基础,“无行为则无犯罪”这一法律格言广为流传,表明行为对于犯罪成立的决定意义。然而,随着刑事立法的发展,行为的外延不断扩大,诸如持有、事态等都包括到犯罪中来。在这种情况下,刑法理论上对行为概念提出了挑战,“无行为则无犯罪”的古训受到了质疑。本文拟在展开刑法中行为理论的基础上,为“无行为则无犯罪”这一刑法格言进行理论上的辨护。

行为是一种法律规定,但更是一种理论。犯罪论体系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建立在行为理论基础之上的。

刑法中的行为概念,据说是由德国哲学家黑格尔(hegel)的门徒从黑格尔哲学引入的。(注:德国学者拉德布鲁赫(radbruch)指出:行为概念,从来既无名目,又无形体,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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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解释中“一般应当从轻处罚”条款的质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与已掌握的罪行属于同种的,对该罪名的所有犯罪事实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对于新供述的犯罪事实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对于该司法解释中“一般应当从轻处罚”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实践中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在此提出予以探讨。

一、该条文是属于法定从轻还是酌定从轻情节

上述“一般应当从轻处罚”条文,明确规定了“应当”这样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刚性用词,构成了量刑法定情节中的确然情节。在法律适用中,法官对确然情节只有适用的义务,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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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刑诉法学:研究样式的嬗变与前瞻

摘要及关键字:

依赖几代人数十年之努力,当代中国刑诉法学研究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然而,站在客观角度冷静沉思,诸如理论体系建构的缜密化、基本范畴的精确化、学术规范的科学化等众多问题仍是制约刑诉理论研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亟待加以解决,这一切都与理论研究样式的创新和突破密切相关。本文试以当代中国(指49年以后的中国大陆)刑诉理论研究样式的嬗变为主线,在简要评述的基础上勾勒其未来发展的脉络,以求教于同仁。

一、既往

对“既往”的界定,无法从时间维度加以精确化,我们只能将其大致限定在建国后至80年代中期。按照国内通行的观点,这一范围大致涵盖了新中国刑诉法学研究的创立与初步发展时期、萧条时期、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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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犯罪行为不应构成己罪的情节严重

今年3月16日,石家庄发生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多人受伤,经济损失巨大。4月18日靳如超一审被判处死刑,为靳如超非法制造、提供爆炸物品的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胡晓洪也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中因靳如超于去年7、8月间从河北鹿泉市石井采石厂工人胡晓洪处购买了50枚雷管及20余根导火索的事实,认定被告人胡晓洪为谋取私利,非法买卖爆炸物,行为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并因其非法出售的爆炸物数量巨大,且爆炸物被靳如超用于实施犯罪,且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巨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判处胡晓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胡晓洪非法买卖爆炸物的行为,处罚的依据是我国刑法第125条第一款“非法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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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范及理论上的若干模糊域梳理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研讨了下述四方面问题:一是关于过失犯罪与罪刑法定问题;二是关于刑事责任的概念;三是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四是关于刑法解释的效力问题。?

「关键词」刑事责任的概念刑法的谦抑性司法解释的效力??

本文所指模糊域,非指刑法预留的白地规定,即它不是指刑事立法者预留给司法上自由裁断的刑法规范中的模糊界域,而是指散见于刑法学术界或刑事实务部门理念中的、对现行刑法规范或建立在诸此规范基础之上的学理问题的辨识不清、待继续反思与推敲之处。?

诚然,无论是对刑法规范的解读还是就刑法学理论的科学抽象与演绎,学界大多见仁见智,即各人基于不同的刑法价值观及对规范的不同解释方式,各人可能得出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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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对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的打击报复行为是否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

[案情]

2003年3月,袁某与邻居间因财物权属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法院向该村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金某进行调查。金某又在对方当事人的要求下,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向法院出具一份有关该财物所有权证明的书证,但该份书证法院最终并未作为定案证据采用。后袁某在这起民事诉讼中败诉,其便将败诉的原因归结于该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这一份证明所致,进而怀恨在心。2006年8月15日16时许,袁某在其村南北中心路段拦下驾驶摩托车的金某,用铁锤等物将摩托车油箱、发动机等部件砸坏。经物价部门鉴定其损失价值人民币1454元。袁某在案发后已赔偿了全部损失。

[评析]

本案中袁某针对金某实施的打击报复行为是否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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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防卫的目的而驾车撞死劫匪的行为应属特殊正当防卫

2008年7月13日凌晨5时许,在顺德区伦教一住宅区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件,三名男性犯罪分子在抢劫一名女被害人的财物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时,被该女被害人驾车连人带车撞翻,致一名男子被轧死亡,另外两名男子受伤。案件发生后,多家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该案的进展,并针对女被害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犯罪,引发了激烈争辩,网民更是争论得沸沸扬扬。随着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6日对被告人庞成贵、莫宗壮犯抢劫罪一案终审裁定的宣判,对被告人庞成贵、莫宗壮的抢劫行为已有一个终审裁判。随着该案的尘埃落定,对于“驾车撞劫匪”的事主女被害人龙女士的行为也终将有一个说法。

一、案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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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涉嫌“两抢两盗”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内容摘要:近年来抢夺、抢劫、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以下简称“两抢两盗”)犯罪一直是社会治安的热点和焦点之一。“两抢两盗”犯罪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因而遏制和打击“两抢两盗”犯罪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两抢两盗”案件频频发生,严重危害着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在基层检察工作,据统计,该基层县2001年至2004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75件480人,青少年“两抢两盗”案件128件195人,占总人数的34.1和40.1%,居各种案件比例的第一位。其中入室盗窃69件79人;盗窃摩托车29件67人,占“两抢两盗”案件的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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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并使用伪造金融票证行为的定性

一、案情

2003年5月至9月间,被告人石玉丰、赵强函伙同被告人李一及樊明、杨关(二人均另案处理)利用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诈骗作案5起,每次都是由赵强或石玉丰提供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去金融机构贴现,共计诈骗银行贴现款共计人民币13550318.23元。被告人石玉丰、赵强函参与全部作案,诈骗人民币13550318.23元,被告人李一参与作案2起,诈骗人民币3453846.67元。案发后,追回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054721.07元,已发还被害单位。一审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分别对被告人石玉丰、赵强函、李一量刑。

二、问题

被告人赵强函明知是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与他人使用,能否定伪造金融票证罪?对此控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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