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与雷振富两位落马官员先后受审,是大陆今年上半年最受瞩目的腐败诉讼。但在法庭起诉和判决书中没有提及引发舆论热议的权色交易,这些情节亦未作为判刑原因:中国大陆《刑法》只认定权钱交易为贿赂,权色交易的性贿赂则不在刑法惩戒的范围之内。
一边是权色交易的猖獗不断突破公众的容忍底线,一边是法律上明显的漏洞,雷刘两案后,性贿赂入刑呼声再涨。
此呼声10多年前已出现。贿赂不仅只是权钱交易早已是国际通识。更何况,当代大陆官场所呈现出的腐败手段早已超出权钱交易的范畴,朝着更深层次的权权交易迈进。然而,大陆刑法至今将一切非物质的贿赂行为排除在外。
延续多年的争论
大陆现行的刑法于1979年颁布。虽然经过8次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