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防卫中侵害行为的范围

现行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中规定了特别防卫制度。根据该款规定,特别防卫行为只能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笔者认为,在特别防卫中侵害行为的范围理解上,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于“行凶”的理解

从形式上看,“行凶”似乎与法条随后规定的“杀人”存在范围上的冲突。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暴力侵害时,面对着犯罪分子所实施的一系列突如其来的暴力行为,在没有预先知道不法侵害人的真正企图的情况下,防卫人很难在较短的时间里,对不法侵害人的犯罪目的,暴力手段,暴力程度进行准确的判断。故对“行凶”的规定增加了法律的灵活性,可以提高法律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笔者认为,如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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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是刑罚上文明的体现

05年3月份,河南省的一份报纸报道了河南郑州公安抓获了一个现行犯罪分子,他招供说他不仅仅在此犯过罪,以前还在河北石家庄的郊区强奸杀害了一位妇女。郑州公安立即通报石家庄市公安部门。电话打过去,石家庄市公安部门一查,说:十年前那个凶手已经被枪毙了。

聂树斌,十年前还是个20来岁的小伙子。当年公安发现田间小路旁一具女尸,有人说看到过聂树斌骑着自行车路过这儿,然后他就被抓了起来。

经过连续几个昼夜的突击审讯,他终于招供说自己杀了人。聂树斌不久就被枪毙了。河南警方发现了这个事以后,河北的警方配合让嫌犯指认原来的犯罪现场,果然,一指认就是原来发生犯罪行为的现场,那就证明我们确实是错杀了一个人,发生了重大的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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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动迁协议骗取安置房差价费行为之定性

主题:利用动迁协议骗取安置房差价费行为之定性日期:2006-6-68:54:29作者:王军义朱铁军来源:人民法院报内容:基本案情?沈某经聘用担任其公司承接的某市一地块动迁工作,具体职责是与被动迁居民接触、商谈,如被动迁居民有动迁意向,则必须向动迁单位领导汇报,经领导研究同意后,再由其与被动迁居民签订动迁协议。

2003年8月间,沈某在经办该市一地块17号部分被动迁居民的动迁工作中,获悉该号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内的冯某家急需安置房屋,即利用动迁工作人员身份接触冯某,以帮助解决安置房屋为由骗得冯某一家的信任。此后,沈某谎称动迁组同意将某路879弄24号和28号4套住房分配给冯某家作为安置用房,但冯某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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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两题

在司法实践中,抢夺罪是经常见到的。但是对于多次抢夺数额是否该累计计算及抢夺过程中致人重伤或死亡该如何处理,有不同的看法。现笔者略陈管见。

多次抢夺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笔者认为,多次抢夺数额不大也应规定为犯罪,这是因为:

一是抢夺罪是数额犯,数额犯应当累计计算:刑法第267条第1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看出本罪是数额犯,一定犯罪数额是其成立的标志。犯罪数额直接体现了犯罪行为的程度、规模,是反映犯罪行为负价值程度的一个指数,从而决定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法律规定以一定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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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必定要负主要责任吗?

案情:2010年9月,范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正常行驶至某公路一路段时,与车头右侧逆向行驶的宋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车辆受损、驾驶人宋某受伤及摩托车上两名乘车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后查明,摩托车主宋某无驾驶执照、醉酒驾车且有超载和违规不带头盔的行为,且其驾驶的摩托车悬挂挪用的机动车号牌。事故发生后,范某驾车逃离现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交通巡警支队投案。

2010年10月27日,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之规定,下达事故认定书,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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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拖延的保外就医时间不应计入执行刑期

对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了保外就医期间不计入刑期。而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疾病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后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的,却没有将拖延保外就医的时间排除在执行刑期之外。笔者认为,这属于相关规定的不完善,保外就医罪犯故意拖延的保外就医时间也不应计入执行刑期。

将故意拖延的保外就医时间计入执行刑期会让有的罪犯钻保外就医制度的漏洞,使其能够规避法律,逃避应有的劳动改造。有的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在疾病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后以后,为达到不被收监执行的目的,又采取各种自伤、自残手段使病情恶化,故意拖延保外就医的时间。实践中由于这些手段较为隐蔽,如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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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才查证属实的立功如何处理?

审判实践中间常遇到这么一种情况,犯罪分子到案后,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等行为,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能查清,直至对其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才查证属实。对此如何处理,有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行为在终审裁判作出以前就已发生,而原裁判未予认定,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除非是立功事实在生效判决作出以前已经查证属实,原判应当认定立功而不认定,或者因疏忽而未予认定,确有必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才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于立功事实是在判决生效之后才查证属实的,不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其理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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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体系的实施与思考

[内容摘要]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是自身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综合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入手,构建三位一体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纵然有其自身的原因,如年龄较小,智力、心理发育不健全,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差等,但认真分析每一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会发现这些原因不是以孤立的形式存在的,往往是自身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综合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时,要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综合分析;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包括使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不再重新犯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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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2005-3-25【大中小】青少年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大千世界。当今社会难免残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和丑恶现象。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都处于特殊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也有家庭和社会的因素,其中,家庭环境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少年的成长。据有关部门一次对全国八省市二千余名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父母分居、离异、再婚和丧偶的占24.1%,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占20.5%.调查还表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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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如何区分(检察日报)

张能

开设赌场罪从原来的赌博罪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后,由于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在区分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上不易把握。而在该两罪名的区别认定上,关键就在于对“赌场”的认定。首先,开设赌场罪中所谓的“赌场”,除了网络虚拟空间以外,必须是一个物理性的封闭场所。当然,按照日常生活用语规则,露天进行赌博也可以称为“赌场”。其次,在具有物理性的封闭场所的前提下,要考察这一场所作为赌博所用场所是否具有固定性以及持续时间的长短等因素。从场所的固定性来看,如果是典型的状况下,如农村中的赌博,今天在张三家赌几天,明天在李四家赌几天,那么,张三或李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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