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附带民事诉讼的几个问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精神,侵害人身和毁损财物犯罪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和第八十七条分别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所以,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共同侵害的犯罪各共犯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犯罪与民事侵权行为在法律适用和执行上毕竟有区别,尤其是对共同犯罪引发的民事责任如何处理,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中都有较大的分歧,因此有探讨的必要。一、当共同犯罪的被告人承担连带责任时,是否划分出份额

民事诉讼中,法院并不需要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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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当严守从定罪到量刑的逻辑顺序(检察日报)

刑事司法活动是将刑法适用于具体案件事实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定罪与量刑是其核心任务。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统一关系,定罪是“因”,是对行为人行为的基本判断,是决定刑事司法活动的基础;量刑是“果”,是基于对行为人基本判断之上的处罚手段,是刑事司法活动的结果。定罪的最终目的是要确定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大小,而量刑也无法脱离定罪独立存在,两者具有天然的统一性。现代法治的发展,对于刑事法律稳定性与明确性的要求,以及对程序正义的要求,推动了刑事司法活动从实用主义向规则主义的转变。而刑法在其制定过程中,内在的逻辑系根据各种案件事实的根本区别,抽象和概括出包括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并根据这些构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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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分

作者:夏成福白宗钊来源:人民法院报内容:本案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如何正确区分和认定“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二是对“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的超额索取的“债务”部分应当如何定性。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以索取债务为目的而采用拘留、禁闭、扣押等各种手段非法剥夺债务人或与债务人相关的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在我国刑法中并非独立的罪名,而只是非法拘禁罪的一种特殊情形。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6月30日作出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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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无罪推定

刚去“聂树斌”,又来“佘祥林”,最近媒体披露的这一系列奇案、冤案再次引起舆论的关注。社会各界无不哗然,有的在问责司法体制,有的在质问司法不公,而笔者认为,这根源还在于我们的司法理念,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再次论及“无罪推定”这一司法原则。

无罪推定的涵义

无罪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被怀疑犯罪或者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确认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应推定其无罪或假定其无罪。将无罪推定作为一项原则在宪法或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所体现出来的即为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作为一种法律思想,最早见之于贝卡利亚1764年的《论犯罪与刑罚》,他指出:“在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因为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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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死刑制度立法之思考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从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角度来分析死刑存在的正当性,具体是分别从等量报应、等价报应和一般功利、特殊功利的角度来分析死刑存在的正当性,由此得出我国目前死刑制度的设置应当以报应为基础,以功利为目标,才能使死刑的适用真正体现公正和正义的结论;然后再从目前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关于死刑制度的立法上来分析死刑的适用范围、死刑罪名、死刑案件的审判、死刑复核程序等制度设置的科学性和不足之处,从而得出我国刑法中68个死刑罪名的增减设置、死刑案件审理中书面审理的弊端、死刑复核程序急需收回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应当以限制死刑为价值目标等从我国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相结合,来完善我国死刑制度整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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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中国较长时期内不宜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

“某些原因共同促成了公众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取消死刑配置视为‘贪官免死’预热的疑虑,但我们认为二者之间并不具有内在的铺垫、预热关系,贪污贿赂犯罪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不宜废除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建议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配置,应当说这一修订充分结合和考虑了中国目前的现实国情和公众的承受能力,符合刑法发展的科学规律,同时也顺应世界死刑废除的大趋势。

由于在中国从来没有进行过如此规模的废除死刑的立法活动,所以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公布后,引起公众较多的关注,其中关涉死刑废除的舆论集中表现为: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废除是不是在为贪污贿赂犯罪废除死刑进行舆论造势,为“贪官免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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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吞财物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案情:甲系某镇政府下属的乡镇集体企业玉山煤矿的财务科长,2003年12月,市政府决定将乡镇煤矿资产全部收归国有,并开始清产核资。2004年2月初,玉山煤矿通知与煤矿有业务往来的乙前来核账,甲在审核时发现乙所持欠款单据中4张已核销过。乙则以弄出钱来平分并打欠条为条件,诱使甲同意入账。经核算,该4张收条的欠款总额为8万余元,2月10日,甲将发票及单据签字后入账,乙给甲写了一张4.3万元的欠条。2004年2月25日,玉山煤矿将资产移交给市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由集体企业变更为国有企业,市矿业有限公司对玉山煤矿的原欠债务进行分批清偿。乙先后从矿上领取了8万余元欠款,并分4次给了甲4.3万元。

分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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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博弈下的刑讯逼供

【出处】本文原载《华中法律评论》第三卷(2008年)第145-168页。

【摘要】我国刑讯逼供屡禁不止,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根本的症结在于侦查权背后的利益博弈和权力配置的错位。要遏制刑讯逼供,不能寄希望于侦查机关的自律式改革,也不能仅仅依靠诉讼程序的一些技术性改变,而应当加强外部的监督和制约,并通过制度设计来改变权力配置和力量对比现状。

【关键词】刑讯逼供;权力配置;力量博弈

【写作年份】2008年

【正文】

长久以来,有一个幽灵在中国的大地上游荡。如果我们对以下的名字还有记忆,那应该会感受到它的肃杀气氛:杜培武、佘祥林、李久明、聂树斌、胥敬祥、王树红、余路平……但谁也不知道,除了这些被媒体广泛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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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范围的扩展与触角的延伸

时间:2009-04-27作者:刘根菊杜曦明来源:检察日报

□立案监督的范围扩展,应在对“应立案不立案”进行监督的基础上,扩展至对“不应立而立”和“立案程序”的监督。

□立案监督的触角延伸,就是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方位和消除盲区,向扩大被监督主体、丰富监督内容、细化立案程序等方面延伸。

□应赋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之知情权、调查权、决定权、处罚权,变“弹性监督”为“刚性监督”。

□通过及时介入、帮助确立侦查方向等手段,引导侦查人员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变单一的“结果监督”为全程、动态的“过程监督”,促进刑事立案监督工作质量的提高。

刑事立案监督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新增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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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案件法律适用中罪行法定原则的局限性

一、罪行法定原则局限性之体现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一是罪、刑、责法定化;二是罪、刑、责明确化;三是罪行法定应包含显形规定与隐形规定;四是司法解释应在一定限度内作出解释;五是法律漏洞只能通过立法加以弥补。
在司法实践中,盗抢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使罪行法定原则暴露出自身无法克服的一些缺陷:一是同一法条中特定对象的概念因理解的不同,往往导致不同的法律适用情形。例如盗窃某些特定对象的,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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