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在去合肥的飞机上,我同时看到几份报纸报道了“当代窦娥冤”聂树斌被错杀一案的消息:一个不满21岁的年轻小伙,在一起奸杀案中被张冠李戴,已于10年前被执行死刑,直至真凶落网,才冤案大白。
又一个无辜的生命被错杀,这是多么地令人心痛,多么地令人扼腕!
人们肯定记得,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答记者问时曾强调指出:“我们将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那么,如何落实温总理的这一指示,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死刑案件的错判误判呢?笔者认为,当前要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尽快收回死刑复核权。死刑复核权的下放使高级人民法院既是死刑案件的二审法院,又是复核法院,实际上等于取消了死刑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