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案件审判监督的现状分析及建议

2007-4-13【大中小】[关键词]刑事上诉审判监督对策

[摘要]近年来,刑事上诉案件比例呈上升趋势,,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审判监督出现了空白和盲区,检察机关对刑事上诉案件的审判监督形同虚设。本文试对此做一些分析,以期审判监督逐渐走上正规化、专门化、规范化的轨道。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一审判决后,刑事上诉案件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以我院刑事案件为例:据统计,2000年一审刑事上诉案占总数的24%,2006年则为46%.一审改判率由过去的12%上升为43%,与此相对应的是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职责却未能很好地开展,且暴露出不少问题:如立法上有缺陷,可操作性差等等。本文试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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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红等人的行为该定性为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陈汉高

一、基本案情

2007年10月20日9时度,刘某枢伙同王某基等人带着16张面值1000元(共16000元)的秘鲁币在五华县县府广场,准备用秘鲁币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此时,以摩托车载客为业的被告人李某红、周某富等5人发现刘某枢等人有诈骗犯罪嫌疑,即向他们包围过去,企图控制他们。刘某枢等人见势头不对,立即分别驾摩托车逃跑。李某红、周某富等人驾驶摩托车紧紧追赶,将刘某枢抓获,王某基则逃脱,并从刘某枢的摩托车上搜获16000元秘鲁币,并对刘某枢讲:“是公了,还是私了?”(“公了”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私了”指拿钱给嫌疑人),刘某枢就同意“私了”。
随后被告人李某红、周某富等人将刘某枢转移到工业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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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死刑复核程序被告人辩护权保障机制的构想

死刑复核制度作为我国所特有的死刑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根本立足点是通过特别程序的适用,考量死刑适用的正当性、必要性,发挥限制死刑适用、保障犯罪人生命权的作用。我国现行立法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辩护权保障机制上的缺陷,制约了死刑复核程序这一基本功能的实现,及时通过立法改革死刑复核程序辩护权配置中的问题,是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内容。

一、现行死刑复核程序被告人辩护权保障机制的缺陷

1.被告人自行辩护权难以充分实现

辩护权是被指控人的一项基本权利,首先以自行辩护权的形式得以实现。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犯罪嫌疑人行使自行辩护权的起点始于审前的立案、侦查程序,并贯穿于普通审判程序之中。而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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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改革若干问题探讨

内容提要在刑事诉讼法修正以后,刑事司法改革如何继续推进?本文就侦查权的统一行使、起诉公开、被告人供述与量刑折扣等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设立廉政机关、建立起诉公开制度、对如实交待罪行的被告人给予量刑折扣的构想,从而对解决我国侦查体制不顺、反腐败力量分散、律师阅卷难以及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刑事司法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正以后,刑事司法改革如何继续推进,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为此,笔者对以下三个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将刑事司法改革的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侦查权应由行政机关统一行使

各国对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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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绝对主义到相对主义――犯罪功能别议

2004-1-9【大中小】一、引言

古往今来,在人们的观念中,犯罪是一种绝对的恶,犯罪给社会带来严重的灾难,给被害人造成难以挽回的物质损失和不可抹去的心灵创痛,犯罪破坏社会秩序,打乱社会和谐,冲击社会伦常,腐蚀人们心灵,犯罪分子则都是一群有别于常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另类,他们不是野兽就是怪物。出于本能的义愤,民众对犯罪深恶痛绝,必欲除尽而后快。出于政治统治的现实需要,政客们往往也不遗余力地以致力于严厉打击犯罪甚至许诺以消灭犯罪来争取选民对自己的支持;甚至本应抱持中立、独立和理性立场的学者们,往往也难免受感情因素的影响,而从犯罪是有害的、丑恶的、令人憎恶的常识出发,片面地、简单地从伦理意义上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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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必并制罚金刑立法的若干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又称罚金的运用形态),从世界各国立法例来看,主要有四种类型:即单科罚金制、选科罚金制、并科罚金制、易科罚金制。其中并科罚金制又进一步分为得并制和必并制两种类型。得并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同时规定还可以并科罚金刑,是否并科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确定。必并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科处罚金刑。我国刑法重视并科的规定方式,且我国刑法中罚金的并科制,几乎都是必并制。在修改刑法的过程中,有学者认为1979年刑法分则规定的罚金并科制,都未作硬性规定,是否并科由执法人员酌情决定,这种并科制度,客观上不利罚金刑的扩大适用,故建议在刑法分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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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刑到无罪

一、案件当事人状况和案件审理过程

抗诉机关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杨有康,又名杨钊,男,31岁,1971年8月18日出生于陕西省兴平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兴平市丰仪乡新庄村四组,1999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2000年元月1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兴平市看守所。

杨有康有父杨振武,73岁,农民。母杨会珍,68岁,农民。女杨欢欢,6岁。

被害人邱美鸽,女,死年28岁,系被害人杨有康之妻。1999年11月9日晚被害身亡。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永康犯故意杀人罪一案,曾于二OO一年一月八日作出(2001)咸刑一初字第9号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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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他人拿包时窃取包内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案情:
2006年9月一天,时任江西省某某县某某镇党委书记杜某某在甘竹镇食堂吃饭时,将自己办公室的钥匙交给镇政府综合科办公室负责人被告人付某某,委托付到杜办公室将其公文包拿过来。付到杜办公室后,从柜子中拿出公文包,擅自打开公文包,发现包内有现金,即将包内现金10200元塞入口袋内,将公文包放在桌上后离开现场。之后付某某躲藏至江西宁都县,将赃款挥霍直至被抓获。

分歧:本案在审理中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财物,其行为应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1、失主杜某某委托付某某去帮其拿公文包,并没有明示包内物品,也未授权付查看包内物品。2、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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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是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

一、案情
被告人王宗耀,男,汉族,中国银行湖北省某市支行工作。
2001年9月王宗耀先后收到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储户存入其单位的委托贷150万元,全部不入帐,归个人使用。为了掩盖犯罪又采用偷支储户存款等方法,用公款归还了其中的150万元。王宗耀偷支储户存款致使库存现金与帐面不符,被告人为了达到帐款相符,隐满其侵占公款的罪行,于2002年10月指使李某与该行两次签订共计150万元的虚假贷款合同并入帐,从而侵占公款150万元。公诉机关认定王宗耀挪用公款150万元贪污公款150万元。案发前全部赃款已挥霍殆尽。一审以犯贪污罪了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辩护观点及判决结果
被告人之父专程赴成都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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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对刑事拘留强化法律监督的程序构想

刑事拘留,是指除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定法定时间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外,由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性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法定期限内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在整个刑事案件中占有绝大多数的比例,然而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拘留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以及刑事拘留的外部监督制度不完善,使公安机关对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及延长拘留存在很大随意性,严重影响公正执法和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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