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案情]

2002年秋的一天,被告人杨某来到虞城县西关万某(瞎子,以算卦为生)家中,以和丈夫不和等理由与万某同居生活,取得万某的信任。2004年3月份的一天,杨某以儿子结婚为由,骗万某现金2200元和手机一部。2004年9月6日,被告人杨某化名王桂兰,来到夏邑县王集乡高楼村高某家,以与高某以夫妻名义生活为由,骗取高某现金3800余元和衣物等。

[审判]

本案在审理时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是借婚姻索取财物,不构成犯罪,不应以诈骗罪对其量刑处罚。

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以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为由多次骗取公民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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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无性防卫能力”女子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作者:赵克宋遥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2003年7月14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彭某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2年4月的一天晚上,家住徐州韩山的彭某见租住其房屋的徐某与男友因琐事发生争吵,即过去进行劝阻,并将其哄骗至自己的房间内,于当天晚上将其奸淫。2002年5月的一天晚上,彭某再次使用上述方法,以打嘴巴相威胁将其奸淫。2002年6月初的一天晚上,彭某以带徐某乘凉为由将其骗至一草坪处奸淫。

案发后,彭某交待其知道徐某少心眼、有点憨,但不知道她是精神病人,要求对其进行司法鉴定。经徐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证实受害人徐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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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自首与立功的区分认定问题

作者:吴光侠

我国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分别规定了自首和立功,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自首和立功解释》)。据此,共犯的自首与立功一般不难区分,但是由于对共同犯罪的自首和立功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司法实践中往往比较难以区分共犯交待同案犯的自首与共犯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共犯交待同案犯情况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立功,有必要对此予以探讨。

一、共犯交待同案犯与揭发他人犯罪问题

共犯交待同案犯与立功中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如何区别?或者说揭发同案犯,仅是共犯人自首的成立条件,还是在成立自首的同时还构成立功呢?对此,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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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和近亲属间盗窃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内容摘要]亲属间盗窃行为的处理有别于一般盗窃行为,在古今中外的刑法中都有类似的规定。中国现行的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亲属之间盗窃行为如何定罪量刑的问题,仅在司法解释中有过相关的规定。本文通过对亲属间盗窃行为的主体及对象的分析,然后划定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范围以及近亲属财产和他人财产的界限,以提高司法实践中对近亲属行为认定的可操作性。最后,提出仅靠司法解释处理亲属相盗行为的不妥之处。

[关键词]亲属间盗窃家庭成员与近亲属

一、古今中外对亲属间盗窃行为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盗窃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的财产能否构成盗窃罪?如果能够成立盗窃罪,在量刑上是否与一般盗窃罪存在区别甚至是否应当不予处罚?各国的刑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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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款的法理评析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第二款又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入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该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系我国刑法总则未加界定,但直接以法条形式在刑法分则中予以规定的一种典型的结果力口重犯。

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引起了可归责于行为人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具有下列结构特征:1、基本犯罪。行为人必须实施基本犯罪且该犯罪引起加重处罚的结果才能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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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中三种具体用途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后的具体用途是构成该罪的客观要件,其有三种形式:一是用于非法活动;二是用于营利活动;三是用于除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一般性活动。对如何认定这三种形式及它们的应然性目前争议较大。

一:“非法活动“的认定
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至于具体数额,最高人民法院也作了相应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5000元至10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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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组织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应更明确

刘中发

口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予以刑法规制,是弥补刑法缺陷,加强与相关法律协调衔接的需要;更是履行国际义务,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的需要。

口该罪的设立不要求以暴力、胁迫为必备手段,其中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应明确限定为“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四种行为。

口法条中没有必要设置“明知”这一注意规定,以及将“以牟利为目的”作为限定性条件。

前不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此次刑法修正共涉及十二方面的内容,其中《草案》第七条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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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外牵连犯如何定罪处罚

[摘要]牵连犯是罪数形态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涉及到一罪与数罪的区分,关系到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处罚。科学认定法外牵连犯的罪数,对提高我国的司法实践水平、完善我国有关的刑事立法、保证刑法机能的正常发挥和国家法制的统一、促进我国刑法科学的发展,都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本文从牵连犯的特征、我国牵连犯定罪处罚的现状及法外牵连犯定罪原则等几个方面论述法外牵连犯应如何定罪处罚。

[关键词]法外牵连犯异质罪同质罪

引言

罪数,即同一主体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量。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也称一罪与数罪。准确地认定同一主体的行为是构成一罪或是数罪,不仅是正确地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基本内容之一,同时也是正确地适用刑罚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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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募的社区保安不能构成渎职罪

作者:黄书建朱章程

案情

2005年,浙江省宁波市某镇政府通过公开招募,组建了一支社区保安大队,王某、刘某和沈某均为该保安队队员。2006年4月12日晚上,王某从他人举报中获悉,租住在该镇的许某有收购赃物的嫌疑,便联系正在巡逻的刘某和沈某以履行公职的身份前往调查,后在许某的租房处查获了黄铜、摩托车配件等大量赃物。三人明知许某构成犯罪,便以此为要挟,向许某索取8000元,之后私放了许某。公诉机关指控王某、刘某和沈某受镇政府委托,专门从事社会治安维护,但在工作中却滥用职权,明知许某是犯罪嫌疑人而私自放掉,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分歧

针对本案的处理,存在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对王某、刘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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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初探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作案手段残忍、不计后果,已经成为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亟须予以高度重视。导致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最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剧变,从人的生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身体各个器官的成长速度急剧上升,性激素开始分泌,生理发育开始走向成熟;从人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强,有好胜心,易冲动,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其认识结构、理智等方面均未达到成熟指标,心理发展滞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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