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我国刑法将“入户抢劫”列入抢劫的法定加重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专门定义了入户抢劫。本案是一起暴力与入户相分离的抢劫案件,我们从入户非法性和暴力当场性的内在联系入手,阐析了入户抢劫行为中“当场”的概念,希望能对同类案件的审理有所借鉴。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
被告人:万某
被告人:李某
被告人:谢某某
被告人王某与其男友被告人万某预谋抢劫与王一起在KTV工作的“小姐”的财物,由万某纠集被告人李某、谢某某从武汉来沪。2005年6月27日晚8时许,按事先共谋,万某因与被害人相识,在外等候消息,李、谢两人以客人身份至本市鞍山路某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