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捕案件要有后续监督机制

【全文】
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可以将不批准逮捕区分为三种情形:因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的,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疑不捕的,以及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而不批准逮捕的。为依法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笔者仅就存疑不捕情形作些探讨,就相关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不捕存疑案件及时报备机制。一是强制措施适用、变更情况报备。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存疑不批捕案件,应当在收到不捕决定书24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并于释放后三日内将释放、是否变更强制措施及变更强制措施的类型报备检察机关。二是补充侦查情况报备。案件存疑不捕后应按检察机关列举的补充侦查意见进行补充侦查,符合逮捕条件的,重新报捕;如不能完成补充侦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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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主刑辅,一个盛行千年的谎言

【全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后,“德主刑辅”之说又有所抬头,被一些人误读、曲解和夸大,甚至被视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治国手段和治国经验。然而,历史和事实果真如此吗?

“德主刑辅”算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国理念,在中国盛行千年、历久不衰。然而翻开中国的历史,我们却吃惊的发现,“德主刑辅”从来都不是国家治理的主要模式,只不过是一个传说千年的欺世谎言而已,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命题。中国的古代历史是一部典型的严刑酷法、重典治乱的历史。纵观中国历史,从李悝编订《法经》开始,哪个朝代没有颁布自己的成文法?哪一部法典不是残酷无情、鲜血淋漓?“德主刑辅”始终是一个漂亮而空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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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考和建言

赵秉志
法治是反腐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保障。深入推进法治反腐、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和一蹴而就,应当坚持求真务实、大胆探索,统筹协调、循序渐进,由简到繁、由易到难,步步为营,积小胜为大胜
深入推进法治反腐需要体制机制创新
反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举反腐败大旗,更加科学有力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响亮地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求反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吹响了我国新一轮反腐败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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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视角下刑事错案探析

一、侦查特点与错案

侦查是对抗性很强的专业活动,其主要目的是排查犯罪嫌疑人,证明犯罪。与其他社会活动相比,侦查有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它是从线索开始,从怀疑开始,侦查结果带有偶然性,侦查的特点决定了侦查活动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准确,不能完全避免失误。

㈠案件线索与错案

当一起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的首要任务是排查犯罪嫌疑人,而排查犯罪嫌疑人是从线索开始的。线索与证据不同,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法律性,才具有证明能力,而线索不具有证据的三重属性,它仅是为侦查活动提供工作方向与工作范围,一旦对其判断错误,就可能形成错案。基于破案的压力,侦查人员对线索的获得具有迫切性,如果案件的性质越严重,侦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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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社会调查制度的实际运用与分析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内容提要】我国较早就开始进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实践探索,各地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出台制度规范、完善操作规程、加强协调配合,在工作实绩上取得一定成果。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既往法学理论成果及司法实务经验,在立法层面上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施行后,应当关注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效果,进而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以有效促进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在实务操作层面,立法只是对社会调查主体、社会调查程序、社会调查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原则性的规定,该制度设计并不能够完全解决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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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仗法度 用好电子证据这把剑

有司法实务工作者说,电子证据就是“证据之王”;而有专家学者说它是侦破案件的“倚天剑”。那么,如何用好这把剑,既能依法惩治犯罪又能保障人权?在11月29日江苏省无锡市举行的电子证据与电子取证学术研讨会(2014)及电子取证沙龙上,来自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研讨。

破案秘笈:电子证据与电子取证

修改后刑诉法将“电子数据”入法,与视听资料一同作为第八类证据。电子数据成为法定的证据之后,给侦查办案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法律的修改为电子数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提供了法律基础,使得刑事诉讼的证据体系更加丰富完善。但是电子数据本身所具有的有别于传统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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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指导性案例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张倩

【内容提要】案例指导制度施行至今,有必要总结分析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实际作用。目前各地法院对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情况不容乐观,为满足基层司法的实际需求,有必要侧重遴选那些对司法实践更具指导性的案例,并创新指导性案例遴选方式。同时有必要研究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方法,确保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切实的参照适用,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制度的预期功能。

【关键词】指导性案例指导性遴选司法适用

一、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参照适用情况及其指导性分析

案例指导制度自建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了6批26件指导性案例,其中刑事指导性案例6件,涉及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适用问题。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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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志:死刑适用标准的立法改革之建言

死刑适用标准是立法改革的关键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强调人权保障和推进现代法治建设的背景下,我国死刑改革被提上议程并在司法和立法领域都取得了开拓性的进步。在司法方面的重要标志,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07年起统一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权,并通过侧重于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立法方面的显著进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一次性集中废止了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并创立了原则上免除审判时已满75岁老年人死刑适用的制度。在此基础上,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要求下,我国死刑改革又将在立法领域迈开新的步伐,2014年10月27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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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进一步优化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议

为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必要在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和认定标准,完善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实施制度,有效遏制非法取证,确保办理刑事案件质量。

一、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和认定标准

(一)区分非法证据的类型以及相应的排除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实行强制排除。为确保供述自愿性,有必要增加规定:对于采用非法的威胁、引诱、欺骗方法收集的供述,依法予以排除。对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有必要区分情形处理:对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实物证据,实行裁量排除(刑事诉讼法对此已有具体规定);对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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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公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当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断增多,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出现,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以下简称高法司法解释)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急需在实务中将其精神贯彻落实,挖掘一些解决审判实务的办法,以正确地定纷止争,现仅就公诉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进行讨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属性及特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结合。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同一行为引起的,被告人被指控的行为,在刑法上是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则是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本质上附带民事诉讼仍属于民事诉讼,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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