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何以频发: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新探

石艳芳

【内容提要】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其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和预防的艰难性已经形成共识。通过对青少年犯罪数据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数量上呈上升趋势,且以青年犯罪为主。青少年犯罪具有以下特点:单亲家庭青少年犯罪数量增多,且多是暴力行为;犯罪中留守儿童犯罪增加;犯罪前多有不良行为或不良嗜好;犯罪动机的突发性和单一性。根据青少年犯罪的最新特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系统的分析家庭、学校、社会三个变量如何影响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特征原因

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考验全社会的“时代病”。狭义上,青少年犯罪是指14周岁到25周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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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碎“尸”行为的不可诉分析

彭智刚张龙
[案情]
2013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在其租住房屋内产下一死胎。据丁某某交代,该胎儿在出生时已死亡。丁某某先将该死胎藏于床下抽屉内,后于7月19日在该房内用水果刀将该死胎肢解成2-5厘米的碎块,并倒入马桶冲走。事后由于尸块使该房马桶堵塞,房东在请人疏通过程中掏出部分残腐尸块,随后报案。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获取的尸块及器官组织太少且高度腐烂,无法通过科学鉴定查出胎儿死亡的原因,亦无法证明该胎儿是否在出生前即死亡。另外,丁某某肢解死胎过程无其他目击证人,也无其他证据佐证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争议]
本案在审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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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犯罪的区分认定

林涛李晓吴小军
【内容提要】【裁判要旨】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要准确区分二者的犯罪构成。对于利用信息网络诽谤特定自然人、侵犯公民人格和名誉权的,应认定为诽谤罪。而网络寻衅滋事一般针对的是单位、不特定的多人或者公共事件,扰乱的是社会公共秩序;该罪要求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不仅指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评论等造成的网络秩序混乱,同时也要求造成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等现实社会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
案号一审:(2013)朝刑初字第2584号
【案情】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秦志晖,微博名称“秦火火”。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对秦志晖提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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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司法适用的疑难问题研究

古加锦
【内容提要】应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两方面把握未公开信息的内涵,从实质上来说,未公开信息与内幕信息有着相同的本质特征;从形式上来说,应当尽快出台有关认定未公开信息范围的司法解释或法律、法规。因职务便利而获取未公开信息的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间接正犯,“他人”是该罪的从犯(帮助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法定刑一样,既存在“情节严重”这个基本量刑幅度,也存在“情节特别严重”这个加重量刑幅度。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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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片面正犯与共犯理论的反思和批评

鲍新则

【内容提要】共同犯罪以主观意思联络为纽带,是区别于同时犯罪之关键。片面共同正犯违背共同犯罪的本质,从学理上突破了共同犯罪故意的界限和标准,同时违反共同犯罪人之间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归责原则;片面教唆犯是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教唆者的教唆故意而产生了犯罪意思,即使引入片面教唆犯也难以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且与我国关于教唆犯的基本概念相悖;片面帮助犯的提出是为了满足司法工作的实际要求,但片面帮助犯理论依然没有恰如其分地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且我国从犯概念中还包括次要的实行犯。

【关键词】共同犯罪片面正犯片面教唆犯片面帮助犯

一、共同犯罪本质对片面正犯的否定

正犯的成立基础,只能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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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困境中不断完善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浅议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在我国的运行

近年来,我国不断浮现的湖北佘祥林“杀妻案”、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案”和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杀人案”等冤假错案震惊全国。佘祥林因“杀害”妻子张在玉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服刑11年后因妻子现身而无罪释放。赵作海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因被害人返乡,赵作海案即为冤案。2004年4月21日,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俩因强奸他人致死,杭州中院一审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当年10月19日,浙江高院终审改判主犯张辉死缓、从犯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该案九年后经浙江高院再审,于2013年3月26日宣判:张辉、张高平无罪。这些冤假错案的发生,均因为公安部门在侦查时非法取证,公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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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养吸”情形下贩毒目的及毒品数量之认定

【案情】
就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一、2012年7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牛某某在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飞龙组团其暂住处将一包8克的冰毒以每克32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后刘某将该冰毒用于贩卖。
二、同年8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牛某某在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飞龙组团其暂住处将一包5克的冰毒以每克32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后刘某将该冰毒用于贩卖。
三、同月一天,刘某指使“大才”(身份不明)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建中街永丰超市门口将一包冰毒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小八。
四、同年10月6日11时许,被告人薜某与章某某联系购买毒品,后被告人程某某将一包5克的冰毒送至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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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新增虚假诉讼罪

编者按虚假诉讼一般指诉讼参加人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或事实,经符合程序的诉讼形式,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从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因虚假诉讼社会危害性大,如何规制该类行为学术界与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虚假诉讼入罪,再次引发争议。本期学术沙龙特邀专家学者对虚假诉讼的入罪问题进行探讨。
虚假诉讼入罪要斟酌三个问题
梁根林
对虚假诉讼或诉讼诈骗如何定性,争论比较激烈。有学者认为不应以犯罪论处,有学者认为以妨害作证罪论处,有的学者则主张,直接按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定罪处罚。
针对实践中的难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称草案)决定对虚假诉讼行为作出专门规定。一方面增设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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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翻供案件中合理怀疑的排除

【内容提要】

被告人翻供案件中,在基础事实成立的前提下,对于翻供提出的反驳,需要通过审查案件所有证据和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确定反驳能否成立。在反驳不成立的情况下,可以排除合理怀疑,认定犯罪事实。

案号一审:(2012)沈刑一初字第271号二审:(2013)辽刑一终字第25号

【案情】

被告人陈安国因遗产问题与其弟弟陈安明(被害人,殁年56岁)素有矛盾。2012年3月14日17时许,陈安国携带自称能致人昏迷的白色粉末和尖刀,将陈安明从家中约出到红四川火锅家常菜饭店吃饭。期间陈安国趁陈安明去厕所之际,将白色粉末倒入陈安明的酒杯中。陈安明饮酒昏迷后,陈安国将其扶至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16-8号楼南侧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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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贩养吸”情形下贩毒目的及毒品数量之认定

就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一、2012年7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牛某某在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飞龙组团其暂住处将一包8克的冰毒以每克32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后刘某将该冰毒用于贩卖。

二、同年8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牛某某在温州市鹿城区下吕浦飞龙组团其暂住处将一包5克的冰毒以每克32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后刘某将该冰毒用于贩卖。

三、同月一天,刘某指使“大才”(身份不明)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建中街永丰超市门口将一包冰毒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小八。

四、同年10月6日11时许,被告人薜某与章某某联系购买毒品,后被告人程某某将一包5克的冰毒送至薜某暂住处卖给薜某。薜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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