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某谎承包某工程,邀约李某入伙,并要求李某缴纳工程保证金10万元,后李某多次崔要工程款而不得。王某伪造100万元的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的假支票,谎称是工程款,并称提取该支票中的工程款需缴纳5万元税金,因自己资金不足,要求李某拿5万元出来以提取该工程款,李某信以为真,遂交给王某现金5万元,王某得现金后关闭手机、潜逃外地。
分歧:本案中,王某骗取李某15万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认定成立诈骗罪,此点并无争议。
有关王某伪造建设银行假支票的行为定性,形成罪与非罪的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的行为成立伪造金融票证罪,理由在于王某客观上实施了伪造金融票证的行为;主观上对自己伪造金融票证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