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患精神病的侵害者不宜实施正当防卫

作者:彭箭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8月9日第3版刊登《对患精神病的侵害者可否进行正当防卫》一文,该文作者认为:在知道侵害者是精神病人时,应当允许正当防卫。对此,笔者认为:对患精神病的侵害者不宜实施正当防卫。

首先,精神病人对其侵害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是由于精神病会引起精神病人在意识、感知、思维、情感或智能等方面的障碍,导致其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刑事违法性的能力,且丧失控制自己行为的方向、方式、程度的能力。同样,精神病侵害者对防卫人防卫行为的目的、防卫能力,包括体力和心理素质方面等都无法辨认,也无法在该辨认的基础上控制自己的侵害行为,这就无法使防卫人从心理上制止精神病患者的侵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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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行贿而贪污是否构成贪污罪如何认定数额

作者:张达伟林操场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周某系某集团公司(国有公司)下属单位海通粮油公司(国有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集团公司决定对海通公司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周某为保住海通公司总经理的位置,决定采用虚开粮油运输发票的方式从海通公司大帐上套取资金用于向集团公司董事长黄某行贿。12月16日、12月18日、12月22日周某分三次让某运输公司李某虚开了共计5.5万元运输发票。周某签字后从会计处取得5.5万元,其中1.5万元送给了黄某,其余4万元周某用于了自己购买住房。后黄某在周某不符合留任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虚构了周某的组织材料让其留任为海通粮油公司总经理。

[分歧意见]:对于周某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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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相关问题研讨及建议

被世人称为“幽灵、瘟疫、魔鬼”的毒品,严重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宁,毒品问题已成为困扰社会的严重问题之一。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犯罪形态的判定常出现认识不一的情况。下面笔者就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未遂等犯罪形态作一探讨,并就当前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所遇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笔者对此肤浅见解,供大家商讨,以是请教。

一、毒品犯罪形态的研讨

1、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在审判实践中,贩卖、运输毒品罪究竟应以什么作为既遂标准,有不同的认识。如王某去云南省瑞丽市做塑料制品生意,未赚到钱。年底回家时,他花了3000元购买了60克海洛因带回老家。通过他人介绍,王某与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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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犯罪的犯罪原因

国家犯罪的犯罪原因研究是国家犯罪学中最基本、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只有认清了产生国家犯罪的原因,才能追根溯源,达到预防国家犯罪的目的。

一、什么是犯罪原因

关于犯罪原因研究是伴随着犯罪学的研究而共同成长的,与探讨什么是犯罪一样,人们对什么是犯罪原因也提出了许许多多的观点。如苏格拉底将犯罪与人的骨相相连,认为相貌怪异者即是罪犯,典型的以貌取人,将相貌怪异视为犯罪原因,听起来就可笑;柏拉图认为不良的教育和不良的环境影响与犯罪原因有关,将犯罪的原因部分置身于社会大环境中;亚里士多德认为犯罪根本原因在于人类的罪恶本性,将犯罪原因完全归咎于个人;莫尔认为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在于私有制,忽略了个人因素对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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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占有人致占有物损害的行为是否应予赔偿

【案情】简某和李某系好友,2007年6月,简某出国,将其所有的一辆小轿车无偿借给李某使用。2007年10月,李某死亡,其子小李不知车辆为简某所有,遂作为遗产继承,并作日常之用。2008年3月,简某回国,要小李归还车辆,小李拒绝归还,在简某出示了车辆为其所有的相关证件后,小李才返还。因借用时间较长,且保养不好,车辆磨损严重,相关部件必须更换才能使用。简某要求小李赔偿车辆磨损费用及更换相关部件的费用,小李拒绝,双方遂起争议。
【分歧】善意占有人致占有物损害是否应予赔偿?

第一种意见认为,小李应当予以赔偿。简某将车辆借给李某使用,李某在使用中,就负有保管好车辆的义务,李某去世后,小李占有该车辆,同样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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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法夫妻婚内丈夫对妻子能否成立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哪丈夫对妻子能否成立强奸罪呢?我国立法及最高司法解释对此也未明确规定。

通说认为,丈夫对妻子不能成立强奸罪。理由之一,女人与男人结婚之后,理所当然就同意与丈夫发生性关系,不存在强奸一说;理由之二,根据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由于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丈夫对妻子可以成立强奸罪,因此,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对妻子不成立强奸罪。即使丈夫对妻子使用暴力手段强行性交的,也只能就其暴力行为追究其责任。在这个意义上讲,强奸罪的主体不包括被害人的丈夫。

笔者认为,通说太过于偏面,应当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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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2004-2-17【大中小】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笔者在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所谓不法侵害,是指对法律保护的公私合法权益进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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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中寻求平衡??法国“司法导向和规划法律” 介评

9月10日,法国颁布了2003年至2007年“司法导向和规划法律”.根据该法,法国将设立便民法官(jugedeproximité),并针对少年犯罪问题突出的情况,采取了强化打击和设立封闭型的少年教养中心等措施,该法并对刑事诉讼程序做了修改。

这是法国经过2002年总统选举和立法选举、右派全面上台后所采取的重大立法举措。法律是政治的继续和表现,法国法律的演变在一定程度上受其政治力量消长的制约,而法律也影响政治的格局,当然,决定政治力量消长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又是持有选票的人民。近几年来,在左派执政时期,由于政府工作重点放在经济领域,在法律上又以保护被告人的人权为重心,致使法国犯罪率急剧上升,人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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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等侵占个人合伙的资金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石安旭秦飞雁苏军伟

裁判要旨
不具有企业组织形式的个人合伙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单位”。

■案情

尹自福、尹玲平二人在湖南省攸县一个村收集了多个小股东的资金,准备一起合伙在本县黄丰桥开煤窑。2005年8月14日,经他人介绍,尹玲平、尹自福、张国军三人率尹双田等人与黄丰桥麻石眼煤窑副井的原经营者肖跃勤等人谈妥以218万元的价格合股买该井的长期经营权,之后张国军、尹自福和尹双田三人回村准备资金。当晚,尹玲平再次找到肖跃勤等人谈价,最终把转让价格降至188万元,然后,尹玲平打电话告知尹自福,并提出在第二天签订协议的时候让转让方肖跃勤写218万元的收条,以保证麻石眼煤窑副井的升值。次日,尹玲平和尹自福二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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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回敲诈勒索财物可以定性为入室抢劫罪

叶文炳

[案情]
2004年7月28日傍晚,被告人陈某、冯某、刘某、游某在福建省漳平市一网吧玩,见到卢某路过,随把他叫到一处,肋迫卢某写下一张3000元借条,而后刘某与游某跟随受害人卢某回家拿钱,刘某、游某从卢某家里拿回一个铁盒,打开后发现没有钱,四被告人大怒,随后一同赶到卢某家中,叫门没有人答应,四被告人遂踢门进入,躲在卧室内的卢某母亲王某见状只得出来,四被告人向某索要其子所欠的3000元,并出具借据,王某拿出1500元和一台三星T408彩屏手机(价值1480元),四被告拿后离开卢家。卢家报案后,四被告人被捕。

[审判]

经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持械入室劫取他人财物计价值人民币2988元,其行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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