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诉讼中的免费辩护

在刑事诉讼中,大多数被告人都十分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希望委托律师为他担任辩护人,但有的被告人却因无钱支付律师费而实现不了这一愿望。免费辩护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而主观上希望得到律师帮助的被告人,国家为其提供免费辩护人的一种诉讼制度。

当前,世界各国或地区,尤其是英美法系诸国或地区,法律繁多,程序复杂。一般的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律师协助,在诉讼中必然处于不利地位。但是,律师费用却十分昂贵,使得贫穷的被告人实际上丧失了辩护权。为了保护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利益,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建立了免费辩护制度。

免费辩护制度,英国称之为法律补助制度。根据英国在二战后颁布的《1949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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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缓刑:不同原因应采不同程序

作者:申君贵罗红兵

●缓刑的撤销意味着缓刑犯需被重新收监执行,如果没有公开公正的法定程序可供遵循,则很难保证这种失去自由的重大利益不被非法侵害。

●撤销缓刑还意味着量刑权对行刑权的制约,为了使这种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得到有效的制约,也应将这种量刑权纳入法治轨道,做到依程序办事。

●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既要符合制度的合理性,又要保证程序的有效性,还要考虑整体的协调性。

缓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体现了刑罚人道主义精神以及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但我国在缓刑撤销程序方面规定得太笼统,导致司法实践很难把握,无法可依。因而,应区分缓刑撤销的不同原因,构建不同的缓刑撤销程序,以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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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有力武器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又称《巴勒莫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于2000年11月15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将于今年9月29日正式生效。我国于2000年12月12日签署了这一公约。

跨国有组织犯罪对当今各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构成严重威胁。这种犯罪的跨国性质,决定了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予以有效地打击和控制。正式基于这一认识,国际社会本着真诚合作、实事求是的精神,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合作意愿下,促成了《公约》的诞生,从而在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根据《公约》的要求,各缔约国应健全国内相关立法,建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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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问题引发的思考

李钢

据统计,自1994年以来,全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案件达上万起之多,占全国税收总量50%的增值税成为犯罪率最高的税种[i]。

增值税作为改革开放以后,诞生了仅20年之久的新税种,从设立之初就遭到犯罪分子十分猖獗的肆虐。翻开97年新修订的刑法,里面赫然写明的以增值税一个普通税种为中心的罪名有四个之多,分别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四个罪名围绕一个税种,保护之严密,打击之严厉实为罕见。笔者围绕增值税犯罪中较具典型意义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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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感情投资”与受贿的区别

作者:刘玉安

所谓“感情投资”,是一种社会现象的俗称,主要表现为:逢年过节时一些单位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借机向领导送礼,通常没有特定的请托事项,只是笼统提出请求领导在工作中多“关照”或对过去的支持表示“感谢”之类。办理贿赂案件时常遇到这类问题,对此能否按受贿性质认定,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有很大争议,社会也较关注,看法各异。有的认为,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受贿的基本特征,联络领导感情就是为了谋取请托利益,如不按犯罪处理,会导致更严重的社会恶果。有的则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受贿罪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属于不正之风或是违犯党纪政纪的行为。笔者以为,这类“感情投资”行为多是受社会上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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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量刑的若干问题

2007-2-28【大中小】◆文/张明

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严重,历来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多年来司法实践已形成了一些毒品犯罪量刑的共识和经验,但如何在毒品犯罪量刑中贯彻罪刑均衡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本文拟就毒品犯罪量刑中常见的重要问题作一粗略分析,以期与大家共同探索毒品案件量刑疑难问题和解决对策。

一、毒品的数量与量刑

毒品数量直接反映出毒品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对定罪、量刑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某些毒品犯罪中,如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毒品数量具有犯罪构成要件意义,未达到一定数量标准就不能定罪。但整体上看,毒品数量对量刑的影响比对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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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打电话报警是否认定为自首

案情:2008年3月15日20时40分许,被告人罗某驾驶大货车自弋阳往南昌方向行驶,至320国道629公里+300米路段路段时,因避让右车道内水坑向左打方向,货车在左道行驶准备转向右道过程中,货车前左侧撞上迎面由吴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造成两车受损、吴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罗某与货主徐某立即打电话报案,并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经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罗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分歧:本案争议焦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是否应认定为自首。

第一种意见认为,罗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交通事故案有其特殊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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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自杀后,反悔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案情】:
左某和黄某系妯娌关系。2007年7月19日,左某与黄某因琐事发生争执,两人相约到水库跳水自杀。当日中午11时,二人一前一后地走到村附近一小水库边,在水库边黄某先扑到水里去,左某走到水里,因想到家里有猪、鸭无人喂养而反悔,便停止自杀行为。左某(会游泳)看到黄某在水中挣扎并不实施救助,待黄某溺水而死后,左某回到住处后打电话报警自首。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左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左某与黄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打架,后相约入水自杀,在黄某入水后,左凤连反悔,且不对黄某实施救助,导致黄某溺死,其行为已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左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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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犯罪中非单位在编人员的主体该如何认定

许珂许建民

职务侵占罪是违反公司法犯罪中一种多发性犯罪,它是由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罪扩展延伸而来,将职务侵占犯罪纳入刑法典。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271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条文将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范围,从立法的本质来理解,作为一种与职务相关的犯罪,规定其主体必须具有特定的身份,从刑法理论划分,其属于特殊主体。但是自法律实施后,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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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刑法上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处罚

[摘要]我国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法定刑的规定,远高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法定刑,这种规定的合理性值得怀疑。而且,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主要是一种针对道德的犯罪,但刑法对行为人人身自由的处罚最高可达无期徒刑,这显然也值得思考。

[关键词]传播淫秽物品法定刑

ONTHEPENALTYOFOFFENCE

OFOBSCENEARTICLESINCHINESECRIMINALLAW

[Abstract]InChinesecriminallaw,thelegalpenaltyofcrimeofspreadingobscenearticlesforthepurposeofprofitishigherunreasona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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