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所,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按照什么方式计算?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2006年1月27日)第4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拘留后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以日计算,执行拘留后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
亲属可以看到关押在看守所的亲戚吗?
四川刑事律师网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后,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无权会见其本人,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刑事经过刑事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以后,就进入了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一般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到一个半月内作出判决,到底判多少与他的盗窃数额有直接[……]
什么是看守所?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人脉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的一个业务部门,主要是为刑事诉讼中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服务的机构,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
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对患有精神病罪犯的收押有哪些具体要求?
根据司法部劳动局《关于患有精神病的罪犯是否收押问题的批复》意见,凡送劳动改造机关的罪犯,如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的,不论犯罪性质、刑期长短,一律收押。收押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视情况予以保外就医。如确系精神病人,应予收押,并建议有关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在精神[……]
看守所收押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所凭据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凭送呀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借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副本)[……]
看守所对送给或者寄给在押人员的物品及现金应当如何处理?
看守所对送给或者寄给在押人员的物品及现金应当进行检查,同意收留的物品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在押人员;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在押人员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应当场或者登记后予以退回。
关押人员在看守所的财物是怎么保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法律规定,具体的财物保管分不同的情况,如下:第四十九条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
看守所是否可以使用电警棍?
根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不准使用电警棍的通知》要求,在看守所监管工作中不准使用电警棍,在所内提讯人犯的任何办案办案人员亦不准使用电警棍。
被告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决定的机关是哪个?
犯人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一般是由省司法厅或省监狱管理局决定的,一般他们会界定哪个地区的看守所送哪个监狱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调整的话,他们会通知相关的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下文到地市公安局,做好相对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