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反受贿罪的立法与体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目前,我国的受贿罪十分猖獗,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层出不穷,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愈来愈大,究其原由,根本在于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即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在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中,体制不键全,社会控制力下降、市场经济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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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应该如何量刑?

个体户刘某因急需资金,找到在银行工作的陈某,准备用自己的两套房(价值31万元)作抵押,贷款20万元。陈某向其提意找个单位贷款比较方便。刘某遂找到某国有公司任经理的同学王某,提出以其公司名义贷款20万元,并用房产作抵押,王某随即答应下来。由于刘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20万元贷款,银行让王某公司还款。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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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实践中定性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以前称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1979年刑法中没有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但是,在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国有单位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实例时有发生,导致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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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发财物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界限应该如何正确区别?

[关键词]:国有资产犯罪主体国家规定集体私分共同贪污乱发财物

一、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问题

(二)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实践中常常发生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的定性,有的认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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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型受贿罪应该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主要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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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归其他单位使用在司法实践中的性质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实际上,《刑法》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的规定也是对挪用公款罪的立法。挪用公款罪是挪用型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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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支机是否可以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

上述两种观点过于机械地理解了单位的概念,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并不要求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也可以构成单位犯罪。在笔者看来,所谓单位就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组织,也包括该组织的分支机构和内设部门。上述观点之所以得出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结论主要是受了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关于犯罪主体列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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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物构成贪污罪?

评析:

本案如何对吴某进行定罪,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应构成侵犯财产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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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去向不能成为决定贪污罪罪与非罪的根本性因素

一、赃款去向不是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可见,我国刑法并未将赃款的去向作了限制。司法实践中,我们对贪污犯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有了一致的认识,即犯罪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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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构成受贿罪还是公司人员受贿罪?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犯罪主体问题,即被告人孔庆志是否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被告人孔庆志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受贿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孔庆志在担任枣庄矿业(集团)公司蒋庄煤矿选煤厂装运车间班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1年9月至2002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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