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农大原副校长廖为明交通肇事一案作出终审宣判,撤销了一审法院三年有期徒刑的实刑判决,改判其缓刑。
这则判决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尽管前后两次判决都是三年徒刑,然而一个关押一个不关押,差别不言自明。南昌中院给出的理由,其中竟然包括廖属于我国农业领域的高科技应用型人才。这无异于火上浇油,甚至连刑法第八修正案出台后第一个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入狱的音乐人高晓松,也不无揶揄地跟了一贴,表面上盛赞人民法院人性化执法,实则含有暗讽的意味。
2011年5月9日晚,高晓松醉酒驾驶,造成连续追尾的交通事故,被北京东城区法院以法定最高刑量处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六个月,罚金四千元。其实在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