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部分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如何处理

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程文岗,男,1975年9月25日出生,原系上海友南特幕墙装潢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5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周观章,男,1986年6月9日出生,原系上海友南特幕墙装潢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5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程晓武,男,1977年9月25日出生,原系上海友南特幕墙装潢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5月17日被逮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程文岗、周观章、程晓武犯故意伤害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彭菊花(被害人之妻)、张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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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如何定罪

被告人杨安,男,1979年2月6日出生,原系湖南省安乡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职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4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波,男,1981年6月20日出生,原系湖南省安乡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4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毛永刚,男,1979年10月30日出生,原系湖南省安乡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4月5日被逮捕。

被告人任建武,男,1978年1月19日出生,原系湖南省安乡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职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4月5日被逮捕。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安、刘波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毛永刚、任建武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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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心脏病发作猝死的应如何量刑

被告人洪志宁,男,1954年10月2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1994年9月23日因犯容留他人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4年8月24日被逮捕。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洪志宁犯故意伤害罪,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洪志宁与曾银好均在福建省厦门市轮渡海滨公园内经营茶摊,二人因争地界曾发生过矛盾。2004年7月18日17时许,与洪志宁同居的女友刘海霞酒后故意将曾银好茶摊上的茶壶摔破,并为此与曾银好同居女友方凤萍发生争执。正在曾银好茶摊上喝茶的陈拉狮(男,48岁)上前劝阻,刘海霞认为陈拉狮有意偏袒方凤萍,遂辱骂陈拉狮,并与陈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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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后盗窃罪多个犯罪情节如何适用

无业人员李某发现位于赣县长洛乡的“仁心”大药房生意兴隆,便萌生窃意。经过多日踩点后,李某于2011年10月5日凌晨1时许,翻过围墙进入药店院内,并用院内厨房里的菜刀等工具撬开药店后门,窃取室内现金2万元。当天早上7时许,被害人凌某夫妇起床后发现自家药店被盗,立即报警。

2011年10月23日,李某在网吧上网时被抓获归案。另据调查:2007年3月10日,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2010年3月9日,刑满释放;2010年8月11日,李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日。

二、分歧意见

(一)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1、李某构成累犯

2、李某具有携带凶器盗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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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劳动教养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其法理缺陷,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冲击,在大多数案件中,法院会因为敏感性拒绝立案,但也有法院受理这类案件,并在不触及法理和法律层面概念下,也会有“迂回公平”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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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内再犯罪是适用批捕程序还是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1986年2月6日出生的农民董某某因犯强奸罪于2008年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2011年5月11日被假释,至2012年7月9日假释期满。2012年2月,因其父与他人发生矛盾,董某某将被害人黄某殴打致轻伤,董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4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分歧意见:对假释期内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是适用批捕程序还是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董某某在假释期间内再犯罪,应由法院裁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不需要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依据198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是否办理逮捕手续问题的批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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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追砍致使他人跳河溺水死亡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

被告人赵金明,男,1982年12月27日生,初中文化程度,农因本案于2005年10月10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旭,男,1980年1月1日生,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5年10月19日被逮捕。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金明、李旭犯故意伤害罪,向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汉川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被告人赵金明与马国超曾经有矛盾,案发前赵金明听说马国超放风要把自己砍掉,决定先下手为强。2003年8月14日晚7时许,被告人赵金明在汉川城区欢乐商城得知马国超在紫云街出现后,邀约被告人李旭及韩成雄、韩愈杰、韩波、汪冲、谢泉(均另案处理)前往帮忙,并在一租住处拿一尺多长的砍刀7把,一行人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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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12岁儿童发生不正当的行为可以构成猥亵儿童罪

被告人20岁,2010年中专毕业后待业在家。2011年6月,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与被害人相识。被告人称曾告诉其年龄为12岁。此后的四个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经常以“老公”“老婆”互称在网上聊天,还使用“喜欢”等较为亲昵的词语。二人互通过数次电话,也见过四五次面,双方有过简单的搂抱行为。2011年10月19日,被告人在QQ聊天时约被害人第二天见面。次日中午,二人见面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至某住宅小区单元楼地下室墙角处,对其实施亲吻、抚摸及其他淫秽行为。经调查,被害人案发时为12周岁。

意见分歧:对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的亲吻、抚摸等淫秽行为,存在三种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程某与傅某具有恋爱关系,上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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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瘦子和胖子因为有经济上的纠纷而引发口角,经人劝开后,胖子又约瘦子出来谈事情。瘦子害怕万一发生肢体冲突时,自己在体格上不占优势,就顺手拿了一把折叠刀。二人见面后,果然厮打开来,在慌乱中,瘦子向胖子的前胸和后背连轧数刀。胖子因势倒下,瘦子见胖子伤势较重,遂拨打120急救电话,但在救护车来之前就逃逸了,后胖子因抢救无效死亡。则本案中瘦子的行为如何认定。

【评析】:

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嫌疑犯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嫌疑人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一、本案犯罪的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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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电缆无法追回时盗窃数额能否以销赃数额为准?

湖北省随县人肖某、吴某两人,因觉得打工挣钱辛苦,便将目光盯向通信电缆上,企图通过盗窃快速致富。2011年上半年一天晚上,肖某伙同吴某携带麻绳、钢丝钳、手电筒等作案工具来到随县唐县镇理石厂附近盗窃通信电缆线,后将剥出的铜线卖到胡某开的废旧收购店。在随后的半年时间中,肖某、吴某采取同样的方式在随县周边乡镇疯狂作案20余起。两人在最后一次作案中,被现场蹲点的公安机关抓获,至此该案全案告破。经查,该犯罪团伙盗窃电缆共获赃款2万多元,但造成2110居民用户通讯受阻,高达15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关键问题:

肖某、吴某被抓获时,他们所盗的电缆已经销赃无法追回,那么他们的盗窃数额如何计算,能否以销赃数额为准?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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