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生父介绍买主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

为孩子生父介绍买主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
作者:王莉靳莉

案情一:1998年七八月份,被告人刘某从本村重庆市巫溪县咸水乡庙岭村廖某处以3000元价格买得一男婴,准备带至山东出卖,后刘某找到本村的高某,谈好给高某1500元,让高某帮其把男婴带到山东出卖。被告人刘某、高某将该男婴带至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后,刘某以10000元价格将男婴卖给一莱芜人,刘某、高某分别得8200元、1500元。

案情二:四川籍人黄某在山东省章丘市打工时生有一子,因家境贫寒、扶养不起、担心计划生育罚款等原因想找同乡帮忙把孩子卖出。被告人刘某得知后找到同乡顾某联系,顾某找到了想买个孩子的博山区人尹某。刘某、顾某、尹某三人一同到章丘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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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在司法实践中就不能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

证据不足就不能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
作者:聂洪勇

编者的话:

本报4月2日《案例研究》专版刊登了关保权、万选才同志《这起交通肇事如何适用法律》一文(以下称原文),并作为疑案讨论征询读者意见。从读者的讨论稿来看,仍是原文中论述过的三种意见,即车主无罪、车主为交通肇事罪、车主为包庇罪,而且论述之理由也较为集中。为此,编者将各种意见选登一篇有代表性的文章,再集中刊登部分读者意见,从今日起连续在《案例研究》专版刊出。

简要案情:

2001年2月,广东省南海市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在违章驾驶致一人当场死亡后逃逸。现场证人只记下了肇事车辆的车型和车牌号码,没有目击到任何肇事者的情况。公安机关找到涉嫌肇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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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后发现犯罪分子有未判决他罪或重新犯罪如何进行数罪并罚

减刑后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
作者:程黎明

戴某、吴某二人因犯抢劫罪于1993年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997年5月,戴某被依法裁定减刑2年。1998年,检察机关又发现戴某、吴某于1992年还犯有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未判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戴某、吴某构成拐卖妇女罪,应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在对戴某、吴某进行数罪并罚如何计算刑期上,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应先在戴某原判12年刑期中减去2年,然后与后判决15年刑期合并,决定执行20年。减去已执行5年,还须执行15年。对吴某,按数罪并罚,将12年刑期和15年并罚执行20年刑期,减去已执行5年还须执行15年。二是认为应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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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兼谈抢劫案中行为人故意的认定

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兼谈抢劫案中行为人故意的认定

作者:王媛王全莹

邢仁珠于2000年5月1日接到一个威胁电话,心中很是恼火。由于其与前妻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仍存有争议,便怀疑是其前妻的现任男友刘中华所为。邢仁珠得知刘中华正在邢强家中暂住,于是他纠集了?光头?等5人,携带砍刀、木棍于5月3日凌晨1时许窜至邢强家中,跳墙进院,踹门入室。进门后,邢仁珠举刀便向刘中华的头部猛砍,刘中华一面反抗,一面往隔壁的邢强父母的房间跑去。邢仁珠边追边指挥他人用木棍对刘中华继续殴打。刘中华跑到老夫妇房中后,用棉被蒙住头,邢仁珠用刀继续对刘中华的头部和身体其他部位猛砍,其他人也用木棍对刘中华进行殴打,直至刘中华再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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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发现超过追诉时效的新罪应该如何定罪处罚

假释期间发现超过追诉时效的新罪如何处罚

作者:徐建东
张某原系汽车驾驶员,1989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十年。服刑期间一直开拉货车。1996年被假释出狱。1991年张某所在中队有一名劳改犯患急病需住院治疗,当时未找到其他车辆,管教就让张某送患者去医院。途中张某由于不熟悉路况且车速过快,不慎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撞死了。张某当时害怕被加刑便驾车逃逸。回到队里也一直未提起此事。1997年公安机关通过技术鉴定,确定肇事者是张某。

对本案张某的行为如何处罚?存在两种分歧。一种认为张某所犯的交通肇事罪1979刑法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故此罪的追诉时效是五年,由此张某的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交通肇事视为没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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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离职守致使在押人员多次从劳役现场脱逃作案,但他们作案后却又返回该如何处理

擅离职守致使在押人员多次从劳役现场脱逃作案,但他们作案后却又返回——
本案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作者:张勇尹周南
孙志权系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拘役所管教员。1998年2月至4月间,孙在带领在押服刑犯出所劳役时,多次擅离职守离开劳役现场,而分派犯人管理劳役现场,造成劳役现场无干警看守,致使在押服刑犯解某、龙某、高某、赵某4人趁机单独或分别结伙脱离劳役现场达19次,共盗窃作案31起,其中2人抢劫作案一起,涉案金额达4.8万余元。上述4名服刑犯在每次脱离劳役现场作案以后,均又主动返回劳役现场,直至1999年案发。法院在审理解某等4名案犯犯罪时,对于他们服刑期间外出作案后又主动回到劳役现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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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犯罪的特殊情形就是犯罪分子能够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也谈犯罪的未遂与中止
作者:张桂芳

贵报今年3月13日第三版刊载刘礼友撰写的《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一文(以下称刘文),该文的案例是:高某与其前妻尤某离婚,后高多次要求复婚,被尤拒绝,高便产生杀尤之念。某日晚,高趁尤一人在家之机,用电视天线往尤颈部绕两圈后用力勒紧至尤昏迷倒地,尤的侄女吴某听到尤呼救后赶来,高见吴入房就松开尤,离开现场。后经鉴定尤的伤为轻微伤。刘文认为高在吴出现时就松开了双手,其放弃杀人是在外界阻力尚未干预时就进行的,属自动彻底停止犯罪。高的行为属犯罪中止,应定故意杀人(中止)罪。笔者认为,高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下面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谨与作者商榷。

一、吴究竟能否阻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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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与他人结婚而骗取离婚的行为是否可以构成重婚罪

为与他人结婚而骗取离婚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
作者:梅正洪

李某与刘某1995年结婚,婚后感情较好。1999年李某在广东某市打工期间,与叶某开始同居生活。李某为了达到与叶某结婚的目的,和叶某一起商量,编造了与他人做生意亏了大本,欠下很多债务的谎言。李某哄骗刘某,假离婚后,家庭的财产都归刘某所有,如此,所欠债务就不会连累刘某及孩子。刘某信以为真,于2000年9月和李某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2001年8月,李某和叶某进行了结婚登记。12月,刘某得知此事,经与李某协商无效后,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李某和叶某构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对本案的处理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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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案件能否凭各被告人的口供定罪该如何处理?

共同犯罪案件中口供的证明力

作者:谢建华

口供又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

由于口供具有真真假假、有真有假的特点,不结合其他证据难以判定其真伪,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原则,对“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规定应如何理解呢?对只有一个被告人的案件,若只有被告人的供述,不能对其定罪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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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数额成为区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

浅析犯罪数额的差异标准

作者:曾观发李丰
纵观我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几乎所有的财产型犯罪均有数额标准的构成要求,对于此类财产型犯罪行为来说,犯罪数额成为区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在定罪、量刑两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针对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数额差异标准,笔者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求教于各位同仁。

一、犯罪数额差异标准的表现

我国立法确定犯罪的数额标准,存在以下三个明显的差异:

一是地区差异,即允许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沿海与内地、东部与西部之间的差别。如对于挪用公款案件的数额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5月9日作出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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