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在共犯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之间的再分配

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作者:马荣春
本文所说的单位共同犯罪包括共犯都为单位的单位共同犯罪和一方共犯是单位另一方共犯是自然人的单位共同犯罪,前一种单位共同犯罪可称为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后一种单位共同犯罪可称为非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涉及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的区分问题,涉及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在作为共犯的单位与单位之间或单位与自然人之间的分配,涉及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在共犯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之间的再分配。

一、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区分问题

既然都是共同犯罪,则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的区分的原理应同于自然人共同犯罪,即按照共犯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主次和作用大小[……]

Read more

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占票款构成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

是贪污还是职务侵占
作者:谢天福

1999年2月至2000年12月间,某铁路局客运公司的被告人夏某(工人)在担任旅客列车主任列车员(补票员)期间,利用给旅客补票之机,多次采取剪贴挖补的手段侵占票款,事后,被被告人列车长顾某(副科级)发现。顾某对夏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是顾某没有上报,更没有对夏某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夏某仍在暗地里侵占票款。后来,顾某在与夏某一起值乘时,上来一批没有票的游客,顾某安排好卧铺后,对夏某说:你去把那批旅客的票给补了,但是不能独吞啊!夏某心领神会顾某说话的意思。补完票后,将票款分了一半给顾某。经查实,两人共同侵吞票款29890元。

被告人夏某伙同顾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

Read more

非法拘禁加敲诈勒索并不必然等于绑架–兼与朱明锁商榷

非法拘禁加敲诈勒索并不必然等于绑架–兼与朱明锁、吴振兴同志商榷
作者:陆漫

朱明锁、吴振兴同志撰写的《结合犯与想象竞合犯辨析》一文(下简称“朱文”)。该文认为,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其主要理由是:非法拘禁与敲诈勒索互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因为刑法上明文将该牵连的两个犯罪行为结合为一罪,即绑架罪。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因为,仅有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这两个虽有牵连但完全独立的行为,而缺乏其他的条件,则不构成绑架罪。

何为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本文仅探讨勒索型绑架罪)。由此定义可知,绑架罪的客观特征是“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这两个行为复[……]

Read more

形迹可疑类型的自首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要点

“形迹可疑”类型自首的认定要点

郑大鸣王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把握“形迹可疑”,往往存在理解分歧。有观点认为,如果侦查机关掌握了一定线索,即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也不能视为自动投案,进而不能认定自首。也有观点认为,不管公安机关是否掌握了证据,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发现,只要交代了犯罪事实就应认定自首。这些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形迹可疑”型自首的准确认定。

举例说明,李某在偏僻路段扶一辆熄火摩托车推行,形迹可疑。[……]

Read more

伪造泊车手续牟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伪造泊车手续牟利如何定性

张晓东

案情:庄某系某市一大型商贸公司停车场管理员(负责办理泊车手续)。2011年5月,庄某发现停车场尚有若干停车区块闲置,遂产生伪造闲置区块的泊车手续谋财之念。此后三个月期间,庄某利用自己掌握的停车区块及客户信息,伪造了公司停车场的泊车证及车辆进出使用的蓝牙,假借公司名义以略低于正常收费标准为在该公司设有店铺需泊车的商户“办理”泊车手续,获得赃款2万余元。

分歧意见:对于庄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存在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庄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庄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庄某的行为触犯了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两个罪名,构成想象竞合关系[……]

Read more

故意杀人后见财临时起意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故意杀人后乘机劫取财物行为之定性
作者:岳彩林

2001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从此结束了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长期纷争。《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对于“故意杀人后见财临时起意,乘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批复》没有规定,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对此也争论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实行[……]

Read more

不同种类的毒品交易行为的定性和毒品数额的认定

以毒易毒也应构成贩卖毒品罪

周小纯李家旺范玉兵

近年来,在毒品交易方面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贩毒者或吸毒者往往以不同种类的毒品之间对价互易,或者以同种类毒品之间纯度高的毒品对价交易纯度低的毒品,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同种类毒品交易行为的定性和毒品数额的认定上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以毒易毒行为仍构成贩卖毒品罪,理由如下:

第一,毒品交易行为表现为对价销售。销售毒品的对价,不仅仅是金钱,也可以是以毒品换取等价的实物,或以毒品抵债,支付劳务费和工薪等。因为毒品的流通主要通过价值交换的方式来实现,从本质上而言,贩卖是一种有偿的转让行为,即毒品的交易存在对价。当然,尽管毒品的贩卖与巨额利润有关,但这种对价体现形式,不[……]

Read more

实践中如何认定“逃避支付”和“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谢天长

【内容提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准确适用,涉及“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概念的界说,也包含对“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后果严重”等的认定,还存在公诉还是自诉、管辖、政府责令、举证责任担负等程序性问题,需结合相关规定并依据法理予以厘定。
【关键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者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追诉程序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

Read more

吸毒者携带毒品的行为可以定性为运输还是非法持有

吸毒者携带毒品是“运输”还是“非法持有”
张旺

案情:任某在某交通工具上被警方查获携带23克海洛因,但任某声称毒品是用于自己吸食,不是贩卖给他人。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后,证实任某确实有吸毒行为,无其他证据证实任某有贩卖毒品行为。
分歧意见:对任某行为如何定性,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任某构成运输毒品罪。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毒品管理制度,利用交通工具或以其他手段,运载、携带或交付寄、托运毒品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运输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邮寄或利用人身等方式将毒品从一地运送、邮寄、携带至另一地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对于运输毒品罪的犯罪目的,法律方[……]

Read more

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不应定罪

本案被告人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
作者:张洪扈庆彬

案情:
2003年4月2日夜间,孙某伙同郭某、田某、董某(女)、杜某(女)、季某(女)在该县“天上居”茶楼吸食摇头丸、摇头粉毒品。4月3日凌晨,孙某伙同任某等人开车至徐州汉都宾馆912房间索要了摇头丸、摇头粉毒品,然后又回到“天上居”茶楼供他人吸食。

经群众举报,公安局将孙某于2003年4月3日抓获,4月7日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经县检察院批准,将其依法逮捕。由于孙某非法运输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47条规定,构成运输毒品罪,故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2003年8月12日,公诉机关沛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发出撤案建议书,[……]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