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的彩票中奖后,用中奖的彩票去领奖应该如何定性

盗打彩票并兑奖如何定性
作者:王礼仁

案情介绍�

林某于2001年11月16日下午窜到南宁市金牛市场第232号投注站,趁工作人员不备,盗打了206号彩票。因做贼心虚,与其母纪某串通,由其母兑奖,本人则躲到云南。11月16日下午,该投注站向福彩中心报告,称被盗打一张29选7的复式彩票,流水号为206,总价合计2.2万余元,要求注销206号彩票。由于没有彩票凭证,中心机房按规定拒绝这一要求。当日广西风采29选7玩法的第91期开奖,共有4注彩票中了一等奖,206号彩票也在其中。由于本次一等奖保底奖金为200万元,206号彩票中奖金额共60万余元。11月17日,纪某持206号彩票到彩票发行中心桂南管理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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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行为人对防卫过当负何种刑事责任关键在于界定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

防卫过当中是否包括间接故意
作者:仲正康李长坤

曹某与丁某舅父朱某一家系邻居。2002年2月14日上午,曹、朱两家发生纠纷。在朱家做客的丁某得知纠纷情况后,强行破门进入曹家,殴打曹某父亲脸部,致其左颧骨软组织受伤。曹某见状,即用一把不锈钢无齿菜刀刺向丁某,致丁后背部及右腰部各被刺中一刀,经鉴定丁某构成重伤。

本案对于被告人曹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这一点并无争议,但对其应定什么罪存在分歧。笔者认为,被告人曹某防卫过当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理由如下:

首先,确定行为人对防卫过当负何种刑事责任,其关键在于界定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防卫过当与一般犯罪相比,尽管有起因上的特殊性,但仍然是一种犯罪行为,因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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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得赃物后在能够逃离的情况下又实施了暴力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转化型抢劫罪?

如何认定该起转化型抢劫罪
作者:于天敏任永鸿

2002年4月29日凌晨3时许,姜某、龙某在长途客车上趁女乘客王某熟睡之机扒窃,盗得王某4000余元,准备下车时被醒来的王某发觉。龙先下车,姜被王某和同行的陈某抓住不放,要求其还钱,同时驾驶员把车门关上并堵在车门口。姜某见不能脱身,便将盗来的部分现金退还,但王某接钱后仍抓住不放。此时,姜在龙某的配合下强行打开了车门,龙将姜拖下车,姜的衣服被撕破。二人下车后,见王某仍在车上骂,遂对其威胁:“你要钱,老子打死你。”接着先后冲上车拖拉、殴打王、陈二人,随后下车逃离。事后,姜、龙各分得1600元。9月16日,龙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对上述有关盗窃的事实作了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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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按揭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能否构成合同欺诈?

虚假按揭能否构成合同欺诈?
作者:赵彬

案情:某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某房地产项目时,为了获得银行贷款,采用与本公司员工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向银行办理按揭的方式,获得了银行的按揭贷款。向银行按揭后,其所有房屋均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来,该房地产开发商又将房屋卖给了真正的买房人,并收取了房款,同时也交付了钥匙,但隐瞒了该房屋已经按揭抵押的事实,及至买房人办理过户登记时,才从房屋交易登记机关获悉房屋登记为他人且已经抵押的事实,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买房人以开发商欺诈售房为由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已付购房款。

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开发商虽然隐瞒了该房已经按揭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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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兼职销售药品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杨某是珠海某医药厂的医药销售代表,为牟取更多的利益,其于2000年12月上旬至2001年12月间,通过私刻印章、伪造销售委托书、虚开销售发票等手段,谎称是西藏自治区某藏药厂、海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业务销售员,先后10次在苏州第二制药厂、海口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等处购得头孢噻肟粉针剂1.2万支、博沙2000盒等药品,转手销售给某卫生院,销售金额计12.83万元,从中非法牟利6.59万元。
此案中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杨某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而不构成犯罪。其理由如下:

1.我国先后颁布施行了两部药品管理法,1984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对未取得《药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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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立案标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凡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之一的,即以该行为确定罪名。凡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卖毒品,由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不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按走私毒品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所谓“未经处理”的既包括未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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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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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胁迫为手段的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认定

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罪

作者:肖杰

【案情简介】
2000年8月2日凌晨1时许,王某伙同杨某(在逃)窜至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镇明珠市场一发廊内,预付100元嫖资后分别与该店小姐宋某、李某发生性关系。王某在与宋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因王某不遵守诺言致双方发生争执,王某即殴打、持刀威胁宋某,并不让宋某穿衣服,称要的就是这种“证据”。随后,杨某先后向宋、李二人出示其随身携带贴有着军装彩色照片,姓名为胡成的“宜昌港客运总站‘门前三包’执勤证”,谎称其二人系宜昌市西陵派出所的公安干警,要将宋、李二人及发廊老板带到派出所。宋某便用号码为8211175的夷陵通手机与老板联系未果,后将夷陵通手机放一黑色皮包内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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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构哲学与律师拒证特权设置

摘要:律师拒证特权是证据法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性权利,是否设置该项权利不仅关涉对法律制度的技术性考查,更涉及对国家法治建构的深度政治哲学之思考。律师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职业群体,对此职业群体的特定保护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治进度。律师的辩护代理是围绕当事人私权保护而展开工作,拒证特权的赋予将使其能得以拒绝向有权获取证据的国家机关提供相关信息,这种抗衡源于法治建构中最基本的权利与权力相对抗的政治哲学,体现了国家对律师职业在法律层面的认可程度。

关键词:法治;政治哲学;律师拒证权

中图分类号:D915.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2009)10-141-03

作者: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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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有效推进尚需要继续明确改革内容

量刑规范化改革如何有效推进

朱立恒

2004年开始,一些地方就开始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探索。201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全国司法系统全面推进,这无疑将对规范量刑权、实现量刑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确保国家法律统一实施等具有促进作用。在笔者看来,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有效推进尚需要继续明确改革内容、量刑程序模式、推进方法、合法性转化等问题。

一、改革内容需要细化补充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核心要旨之一是改变定罪量刑程序合一的现状,使得量刑问题的处理在刑事诉讼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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