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是解决同案不同处现象的最优之选

案例指导制度应加强可行性有效性考量

北京市检二分院课题组

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是解决“同案不同处”现象的最优之选,在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检验后,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可行性、有效性再次成为研究的焦点。

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选编检察机关办理的在认定事实、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和规范裁量权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全国检察机关处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导和参考,以规范检察官执法办案行为,促进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法律统一公正实施的制度。2010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该《规定》的出台虽然为构建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提供了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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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风险社会中刑事立法正当性理论研究

【摘要】经济的急速发展与社会关系的高度分化使社会呈现出风险的特征,我国刑事立法不得不紧跟社会形势频繁扩张,以应对风险社会隐藏的巨大危险。风险社会中,刑事立法正当性问题的实质在于刑法将一个危险行为作入罪化处理或者使刑罚提前到来的合理依据,解决第一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立法中把握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界限,解决第二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立法中把握犯罪性质的界限,即危险犯与实害犯的界限。

【英文摘要】Thepresentsocietyexhibitsariskcharacteristicswithrapiddevelopmentofeconomyandhighlydifferentiationofso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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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斗殴故意实施的反击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基于斗殴故意实施的反击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江苏无锡中院裁定张艳标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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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行为人基于斗殴故意采用挑衅行为致使矛盾激化,对事件升级负有责任,即使在被害人存在不法侵害行为并先行攻击的情况下双方发生斗殴,造成被害人损害的,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案情

2010年8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张艳标接到女同事蔡阿纯的电话,称其与魏小凡遭到被害人李文科及杨志洪酒后骚扰,要求张艳标携带工具将对方打跑。张艳标随即携带铁管一根和折叠式尖刀一把赶至蔡阿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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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他人与弱智妇女发生性行为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案情】
2009年5月,被害人李某从家中出走,流浪街头。犯罪嫌疑人冯某发现李某为弱智(程度严重)后,把李某领回家中,分别于5月20日、5月22日联系、介绍三名男子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从中获取费用200元。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冯某将弱智妇女李某介绍给三名嫖客,嫖客与李某发生性行为后支付给冯某现金200元,冯某的行为应定介绍卖淫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系弱智,无性防卫能力,冯某介绍他人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无性防卫意识,不存在同意与否,相当于一种无形的强迫方式。因此,被告人的行为相当于迫使他人卖淫,应定强迫卖淫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冯某的行为属于强奸共犯,应定强奸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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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被害人忙于其他事务不注意之机将被害财产偷走构成不作为诈骗罪

不作为诈骗罪的认定

李方政张理恒

某日,顾客蔡某到自行车用品店选购了一款捷安特牌ATX830系列的山地自行车,蔡某与老板伍某一阵讨价还价后商定好4700元的卖价,老板娘洪某正好回到店里。伍某遂将蔡某介绍给洪某:“你给这位顾客开票,4700元,ATX830。”伍某说罢就在一旁忙着修车。洪某领蔡某进里屋开好发票后便出来忙其他事情,没有收取蔡某应付价款。伍某夫妇其实发生了误会,洪某以为蔡某先前已经收了款,自己只负责开票,伍某却以为洪某开票后同时收了款,故两人都没有要蔡某付款的表示。蔡某觉察到了两人的不默契,于是大摇大摆地把山地车骑走,伍某和洪某均未加阻拦。待蔡某走远后,伍某、洪某夫妇才感觉事情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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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案件受害人的异议主体地位应该给予肯定

刑事执行案件受害人的异议主体地位应予肯定——北京二中院裁定金文通等49名受害人执行追加申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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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刑事案件受害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地位,应当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承受人”,执行过程的最终结果与其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应具有参与执行裁决程序的主体资格。

案情

被告单位新得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得力公司)、被告人王建光因涉嫌集资诈骗罪,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北京二分检)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二中院查明,2003年至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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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添加“柠檬黄”玉米馒头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生产销售添加“柠檬黄”玉米馒头的定罪量刑

◇罗开卷

【案情回放】

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上海盛禄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叶某为打开市场销路,伙同销售经理徐某和生产主管谢某,在明知蒸煮类糕点使用“柠檬黄”食品添加剂违法的情况下,仍大量生产添加“柠檬黄”的玉米馒头,并销往多家超市,销售金额达62万余元。同期,还回收超市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馒头重新用作生产馒头的原料,并以出厂日期作为生产日期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经抽样检查,玉米馒头中含有“柠檬黄”成分,属于不合格产品。

2011年9月26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认定:盛禄公司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生产、销售添加“柠檬黄”的玉米馒头,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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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杀少年后向其父勒索如何定性-关键在于诱骗是否为绑架手段

骗杀少年后向其父勒索如何定性——定性关键在于诱骗是否为绑架手段
汤涛石磊

疑案精解
案情:2007年5月16日中午,章某与刘某等人喝酒时因琐事与刘某发生口角,怀恨在心。当晚6时许,章某在刘某儿子刘甲(13周岁)上学的学校门口,以一块儿去推一辆自行车为名,将刘甲骗至一偏僻处。章某用新买的手机号给刘某发短信:“你儿子在我手上,准备20万。”并拨通刘某的手机让刘甲与其通话,刘甲刚喊了一声“爸”,章某就将手机挂断。其间,章某一直陪刘甲玩耍,章某问刘甲:“你多重?”刘甲说:“我90斤,我一拳就能将你打倒。”最后章某找了一个时机将刘甲掐死,并将尸体转移。后章某多次与刘某发短信联系,索要20万元现金。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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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电话诈骗的新型诈骗犯罪应对浅析

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电话诈骗的新型诈骗犯罪应对浅析
顾雪红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频频出现不法分子假冒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利用受害人对国家司法机关的信任和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进行诈骗,骗取受害人银行卡上存款的诈骗事件。这些借助网络、电话,手段越发狡猾、隐蔽,犯罪分子气焰越发嚣张的新型诈骗案件,给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群众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社会影响恶劣,由于不法人员往往利用电话,实施异地作案,转赃迅速,且组织网络严密,分工明确,反侦察手段较强,给案件的侦破也带来极大困难。
实践中,诈骗者多使用改号手段,利用电脑软件或程序改变电话号码,让受骗者来电显示为法院或公安局、检察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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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的行为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入户盗窃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裴维奇

入户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时,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且做法不一致的一个问题。
赞成者认为,入户盗窃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是手段行为,盗窃是目的行为,两者是一种牵连关系。虽然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的起点标准,但其入户盗窃,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宁,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有人认为,牵连犯的前提是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标准的,盗窃行为尚未触犯盗窃罪名,因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与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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