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状态下实施犯罪,量刑时可否酌情考虑导致行为人醉酒的原因

被告人房国忠,男,1973年1月2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12月13日被逮捕。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房国忠犯故意杀人罪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房国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辩称自己喝醉了,干了什么都不知道。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和被害人无冤无仇,无纠纷,不是仇杀,也不是图财杀人;被告人在实施杀人以前没有杀人动机,也没有杀人目的,犯意不明确;被告人杀人时失去了理智,头脑不清醒;被告人没有前科,据此建议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6年11月30日,被告人房国忠在卢氏县城关镇北关村被害人白建江的邻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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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侵吞学生伙食费的行为能否可以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立案标准(法律咨询)[基本案情]被告人席某,原任江苏省如皋市某中学(国有事业单位)校长,席某伙同其所在学校的总务主任、会计等人侵吞学生伙食费结余款30000元并进行私分。

[争议焦点]在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被告人席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

对此有两种相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席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理由是根据我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的规定,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学生伙食费系学生个人向学校预缴的由学校管理的私人财物。刑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公共财物应当包括:一国有财产;二—-;四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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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管辖权变更后的程序对接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需完善侦查管辖权变更后的程序对接

张宁

综观我国的法律文本和立法、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只规定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要移送给有权机关管辖,对于侦查管辖权发生变更后,程序上如何对接却没有任何规定。实践中,遇到此类问题各地做法不一。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刑事诉讼法管辖篇中专门规定管辖权变更后的程序对接措施,可以参照移送审查起诉改变管辖的做法,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侦查管辖权变更后,接受案件的侦查机关自接到案件之日起,重新立案。犯罪嫌嫌人已被羁押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案件变更管辖之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原侦查机关凭案件移送决定书撤销案件。”

一是刑事诉讼原理的实质体现。从刑事诉讼原理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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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慎重规定“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席简易庭”
安宁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但笔者认为,增加这一规定应慎重。理由如下:
一、从基层检察院的案件构成看。在当下社会转型加剧、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我国刑事案件尤其是轻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以东部某直辖市所辖区检察院为例,该区近三年办理公诉案件的平均数量为每年1600件左右,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大约占55%,即880件左右。在现行刑事诉讼法之下,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检察院一般不派员出庭(极个别案件除外)。即便如此,公诉部门的压力也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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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明确性问题:以《刑法》第225条第4项为例的分析

刑法的明确性问题:以《刑法》第225条第4项为例的分析
陈兴良

【摘要】刑法的明确性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它对于罪刑法定司法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我国《刑法》第225条第4项为例,对我国刑法的明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国刑法中广泛存在空白罪状、罪量要素和兜底条款,我国刑法学界对于这些立法模式的明确性是存在争议的。空白罪状因为存在参照法规,只要参照法规是明确的,则应当认为并不违反明确性的要求。罪量要素虽然是概括性的规定,但它是把本来应当由司法机关行驶的裁量权由立法机关作出框架性的规定。因此,罪量要素也不违反明确性的要求。兜底条款则要具体分析,如果仅是对行为方法的兜底性规定并不违反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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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两个疑难问题应该如何释疑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的两个疑难问题
鲜铁可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副厅长,法学博士
谭庆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
《中国检察官》2011起第8期(经典案例)(总第130期)

[基本案情]1999年9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侯某所在的公司供应处非金属科,负责本公司1999年至2000年冬季取暖煤采购供应工作,采购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其中代表本市地方煤炭工业公司A煤矿投标卖煤的有李乙某、孟某、孙某等三人。李乙某投标价在160元/吨,而孟某投标价为182.72元/吨(约定给购货单位回扣5元/吨),李某、侯某接受孟某的吃请、衣服(价值500元)及现金(2300元)等财物,尔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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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质疑:刑事命案中精神病鉴定启动权真的这么重要吗

刑事命案中精神病鉴定问题的理论反思
肖晋

关键词:刑事命案精神病鉴定程序启动权刑罚民粹主义

内容提要:刑事命案中,司法精神病鉴定启动权的归属争论并没有学界之前讨论的那样重要。刑事命案中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该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司法精神病学的事实认定和标准评价,而是充溢着利益的考虑和平衡,需要顺应现时代中国广大普通百姓的公正观。作为司法精神病鉴定公正性重要内容的合法性问题,必须得(受)到立法和司法的重视。中国刑事命案中包括司法精神病鉴定在内的司法处断,出现了刑罚民粹主义的端倪。
近些年来,刑事命案中被指控人的精神病鉴定问题,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特别是邱兴华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的发生,使得舆论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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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免费法律咨询)

挪用公款罪概念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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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免费法律咨询)

挪用资金罪概念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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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免费法律咨询)

构成滥用职权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滥用职权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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