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认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具体认定

李立峰

一、本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情节

《刑法修正案(七)》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如“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但由于司法解释对其立案标准和具体的量刑标准缺乏规定,学界认识不一。第一种观点认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小于受贿罪,法定刑明显低于受贿罪,其立案数额应当高于受贿罪。第二种观点认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数额可以参照受贿罪的立案数额。

将“数额”和“情节”同时纳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我国贿赂罪立法的一个创新。立法之所以同时规定数额和情节两个量刑因素,且对本罪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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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数额应当与损害结果样态一致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数额如何认定
罗鹏飞
《刑事审判参考》2011年第1集(总第78集)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诉诸司法程序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越来越多。在对此类案件定罪量刑的过程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难题就是如何准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导致的损失数额。笔者结合自己一点粗浅的司法审判经验,拟对此难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有抛砖引玉之效。
一、目前实践中认定损失数额的标准不一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有该条所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定罪处罚;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加重处刑。对于何为“重大损失”和“特别严重后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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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只是按月领取工资的收银员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赌场的收银员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陈宝军

案情:
李某(女)是一个赌场的收银员,主要负责收钱、结算等工作,不参与分配利润,只是按月领取工资,该赌场被查出后,检察机关将其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起诉至法院。
分歧:
对本案李某的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出现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李某并没有参与分配利润,在赌场只是一个打工仔,是从事服务工作的,对于赌场的决策没有发言权,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理由是李某在赌场负责收钱、结算等工作,应认定为一种帮助行为,与赌场的老板以及其他责任人一起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属于共同犯罪。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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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强奸被害人又与其处对象是否还构成犯罪的主体

蒙面强奸被害人又与其处对象是否还构成犯罪
付建国周玉文

【案情】
靳某系黑龙江省喇嘛甸镇的村民,26岁未婚青年,其不但没有正式工作,而且还染上一些赌博、酗酒、玩耍等不良习惯。2010年3月经邻居王某搭线与同村的女青年郝某(22岁)开始谈恋爱。在恋爱过程中,靳某的不良恶习逐渐暴露出来,并被郝某发现,于是郝某便向靳某提出来分手,中断两人的恋爱关系。靳某想与郝某和好,便多次到郝某家求情,但仍然遭到郝某的严厉拒绝。心灰意冷的靳某一气之下便到市区打工,但一直对郝某怀恨在心。
同年10月26日晚上8时许,因思念感情之痛的靳某便化装成蒙面人,在郝某外出回家一条小路上,持刀威逼将郝某拽到一个小树林中,对其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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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借据是否就应该一定要确认双方的借贷关系吗?

有借据就该确认借贷关系吗

赵芳芳刘晓宁

案情:2002年某电视中心为赵某出具授权书,授权赵某代表中心全权负责某剧的经济往来及合同签署事宜。赵某代表该中心与某电视剧中心、某艺术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三方投资拍摄20集电视剧。投资三方共同确认该剧由某电视中心为主组成摄制剧组,保证该剧不超预算,三方共同认可将该剧的资金在某电视中心设立专用账户管理,由赵某批准使用,三方均有监督权。该剧摄制完成并已播出。2009年,赵某的亲戚李某向某电视中心主张债权,称赵某为拍摄该剧向其借款200万元,并提供借条2张。借条均盖有“某电视中心某剧摄制组财务专用章”,亦有赵某的签字,但上述款项均未列入摄制组专用账户,三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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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权利告知制度

应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权利告知制度

李巧芬王婷

所谓刑事诉讼权利告知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及时、全面、有效地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让其了解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一项程序性法律规定。权利告知的程序性规定已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都有所体现。如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告知义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的告知义务;第三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了告知方式:“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口头告知的,应当记明笔录,由被告知人签名;书面告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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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假造学生名单骗取国家奖学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民办教师假造学生名单骗取国家奖学金如何定性
刘广生

案情:张某是某民办学校教师,2010年9月,学校安排其负责该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张某用曾任辅导员时持有的已经毕业的王某等7名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未经公示即申请奖学金,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批。经过审批,下发了王某等7人每人5000元奖学金的银行卡。后来,冒领骗取奖学金一事被该校发现,张某即将这7张银行卡里的3.5万元交到学校财务部。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贪污罪。张某在受学校指派办理奖学金发放时,实际上是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履行审查的职责,应当视为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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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用的职业绑架行为应该进行相对独立的刑事评价

受雇用的职业绑架行为宜单独评价
曹坚

司法实践中,出现了类似职业绑匪的犯罪分子,即受他人雇用实施绑架,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雇用者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各不相同,对绑架行为的处理也不相同,此时是依据雇用者行为的性质来评价职业绑匪的绑架行为,还是进行相对独立的刑事评价,将直接影响到司法评判的准确性。笔者主张单独评价职业绑匪的绑架行为,理由阐述如下:
一、将雇用者与职业绑匪的行为分别进行刑事评价,与认定共同犯罪并不矛盾。在多人共同实施绑架犯罪的场合,由于分工的不同以及具体犯罪故意内容的差异,不同犯罪分子触犯的罪名可能不尽相同,不一定一概以绑架罪论处。共同犯罪成员在成立共犯的前提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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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单位名义索要钱款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与处罚

以单位名义索要钱款行为的定性与处罚

◇孔祥俊

[案情]

某市一税务所系国有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张某任所长,李某任副所长,被告人王某任该所普通工作人员,所里还有赵某、钱某两名职工。2008年,王某伙同张某和李某(李、张均另案处理)利用负责税务征收和管理等职务之便,经预谋后,以单位需要费用的名义向辖区内某公司负责人黄某索要16万元(不开票,不入账)。过了一段时间,张某提出单位钱不紧张,不需要费用,把钱分掉,王某和李某表示同意。后王某、张某、李某各分得4万元,赵某、钱某各分得2万元。

[分歧]

本案审理中,对于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该如何定罪处罚,形成了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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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讨–王某某案的法理探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讨–兼对王某某案的法理探析
蔡雅奇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杨福荣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刑事司法指南》2011年第2集(总第46集)

一、基本案情
王某某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3080万余元。其中,现金折合人民币779万余元,银行存款折合人民币1028万余元,证券、基金及理财产品价值人民币.586万元,购买保险价值人民币l15万余元,对外投资价值人民币108万余元,扣押物品价值人民币279万余元,纪委认定违纪物品价值人民币183万余元。王某某家庭购买汽车、住房、装修房屋、赠与支出及日常消费支出折合人民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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