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公司放任低速车进入高速公路肇事后的责任分析

高速公路公司放任低速车进入高速公路肇事后的责任——河南平顶山中院判决宁照静等诉中原高速公路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

裁判要旨

高速公路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履行查禁低速车进入高速公路的义务。如果其怠于履行这种义务,一旦低速车肇事,高速公路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情

2008年9月14日12时55分许,宁照静驾驶禹留阳所有的豫DC9678号丰田轿车沿郑石高速公路行驶至149KM+90M处时,与同方向由叶红军驾驶的豫DC5138号低速载货汽车(又叫四轮农用运输车)发生追尾肇事,致豫DC9678号轿车报废,宁照静受伤,乘车人宁照静的妻子赵翠琴、女儿宁丽辉死亡,禹留阳的儿子禹淮虹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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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房为名入室抢劫的行为是否可以构成入户抢劫

案情:2009年8月,被告人甲、乙、丙、丁预谋对某市区的房屋出租人实施抢劫。甲利用被害人毛某在网上出租房屋的信息,以租房为名与毛某取得联系,双方约定看房的时间和地点。四人携带尖刀、胶带等作案工具窜至约定地点。经甲分工,由乙在附近一网吧望风,甲、丙、丁到被害人的出租屋内,在假装与被害人洽谈租金的过程中,三人将被害人打倒在地并捆绑,后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现金850元和诺基亚手机一部。

分歧意见:对于本案是否构成入户抢劫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构成入户抢劫,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应构成入户抢劫。

评析:笔者认为本案不应当构成入户抢劫。理由如下:

本案中的犯罪地点虽然在住宅小区内,表面形式和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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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撤回起诉后再作不起诉决定之误区分析

纯粹职权主义诉讼采取不变更原则,案件一旦起诉,便不允许撤回。有的国家,如前苏联,曾经实行过这样的制度:即使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法院仍然有权将案件继续审理下去。如今许多国家诉讼制度都带有一定的混合性,纯粹职权主义诉讼已经被带有混合色彩的职权主义诉讼所取代,诉讼中不变更原则也被变更原则所替换。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本身过于简约,许多应当规定或者细化的内容并没有规定和细化,因此诉讼制度存在诸多盲点,其中之一就是对于撤回起诉并未作出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中规定了撤回起诉制度,但对于撤回起诉的规定,仍然存在盲区。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2月2日发布《关于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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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案共犯的供述在实践中如何作为本案证人证言使用

由于“另案供述”常常成为“本案”查明案件事实、指控犯罪的关键,因此另案共犯的供述常常成为证明“本案”被告人犯罪的证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现象,法庭上公诉人直接将“另案共犯”的供述直接予以宣读,以此来证明“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笔者认为,“另案共犯”的供述可以作为证明“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但应予以证据形式的转换,即应重新询问“另案共犯”,把“另案共犯”的供述转换为“本案”的证人证言的证据形式。主要理由如下:

1.在我国,证据的种类和形式是由法律规定的。证据的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具有法律的效力。我国法定的证据种类依顺序主要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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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车牌后留下联系方式让车主回赎车牌行为之定性

这几年来,汽车日益普及,窃取汽车牌照后留下联系方式让车主回赎车牌的案件时常发生。这些案件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1、窃取行为多发生于夜间等比较隐蔽的时段;2、窃取的车牌通常是私人小汽车牌照;3、窃取车牌后留下联系方式,便于车主联系窃牌者;4、赎金的数额大多在一二百元之间;5、车主将款打入窃牌者提供的银行账号或以其他方式支付赎金后,车主能够拿回车牌。

从各地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处理方式看,主要有三种定罪方式: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此外,有论者认为此类案件是上述三种定罪方式中某两种的牵连。

一、三种定罪方式与理由

案例一:被告人叶某龙、张某海15天内盗走汽车车牌17副,敲诈车主共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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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司法认定应该向向三个方面扩展

近年来,由毒品犯罪高发而导致的吸毒人群不断庞大的现象已不容忽视,打击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已成为严打毒品犯罪的重点。然而我国刑法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描述相对较为简单,司法实践中对该罪行的认定也仅局限于“吸毒场所的提供者”,难以满足当前惩治毒品犯罪行为的需要。笔者认为,为有效遏制毒品来源和吸毒人员的滋生,应从三方面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进行扩展。

首先,应对“场所”的空间认定进行扩展。由于吸毒者通常选择住宅、租房、办公室等隐蔽场所,司法实践中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往往被动地限制于封闭空间。随着聚众吸毒者的组织性和反侦查性的增强,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已倾向于选择较易逃离的“场所”,如租赁的船舶或是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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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幼女型的强奸罪在司法实践中并非一律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根据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司法实践中,不管是普通的强奸罪,还是奸淫幼女型的特别强奸罪,强奸一人一次的,其基准刑一般是有期徒刑四年,如果有法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再上下调节量刑幅度。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也认定为强奸罪,只不过在量刑上要从重处罚。那么,是否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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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性冲突及化解路径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0月28日修订《律师法》,补充、完善了刑事诉讼程序中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的内容,这些内容与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有关律师执业的规定存在冲突。新《律师法》施行后并未真正贯彻落实,执行机关也多是选择性执法。学术界和实务界对适用新法优于旧法规定抑或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规定来选择适用法律观点各异。新《律师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是全国人大通过,两部法律之间的立法性冲突实质上就是制定主体立法权限的冲突。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之间的立法权限划分不清且立法相互冲突的现象早已存在。[1]5类似问题已经引起司法实践中执法混乱,但缺乏深入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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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盗窃过程中毁损财物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案情:2011年5月31日、6月1日,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天赫钛业有限公司临时工高某、王某、郑某,因为工厂经常拖欠他们工资,三人就利用上夜班的机会,两次盗割公司还原二车间还原炉的电缆(未投产使用),造成还原炉电缆毁坏,经路南区价格鉴定该被盗电缆价值人民币2456元,安装费用人民币23752.23元。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三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分歧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高某等三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要理由是三人虽然直接目的是为了盗窃电缆,但是他们盗窃的手段是破坏性的,并且从数额来看,盗窃钱物只有2456元,而毁坏的还原炉电缆安装费却达23752.23元,依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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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认定及与盗窃罪的有什么区别?

在司法实务中,面对形形色色的主体与作案手段,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精确把握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准确定罪量刑,对于保护非国有单位的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挥刑法打击犯罪职能作用至关重要。
一、审判实例
2008年7月9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伙同一名吴姓男子(在逃)在成都高新西区伊士顿数字园工程工地内,雇佣多台吊车盗走成都市伯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放在该工地内的21.34吨钢材(经鉴定价格为84293元),销赃至本市青羊区红碾村7组一废品收购点,获款82100元;刘某分得赃款10000元后潜逃。同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被盗钢材亦被追回。(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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