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废支票支付合同价款如何定性

作者:李静

刘某、杨某、江某经密谋,以介绍周某出售夹板为由,骗取周某将价值12万元的夹板从广州运抵佛山某货仓存放,后找一男子假扮“买主”持一面额9万元的中国农行的已过期的作废支票给付周某,并称余款第二天支付。当周某发现支票作废后,刘某等人立即将赃物转移并销赃。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

以上被告人的行为同时符合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Read more

该起交通肇事案中应当如何推断因果关系

作者:张晓光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5年4月5日晚,李某与周某在朋友处饮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同方向后方姜某驾驶的大货车从慢车道进入快车道行驶,在并道过程中,司机李某判断失误,造成所驾驶的轿车右前部与大货车左前轮相撞,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某被甩出车外后,被其他过往车辆拖带至一公里外并辗压致死。

经司法医学鉴定,周某系生前因交通事故致胸腹部及肢体挫碎死亡。经现场勘察,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酒后驾车超速,且该车灯光照射系统不合格,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姜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周某无责任。

【分歧意见】

审理中,对交通肇事事故责任认定及被告人李某、责任人姜某应负民事赔偿责任无异议,但对被告人[……]

Read more

二十世纪最后十年里德国刑法的发展(之二)

Ⅲ、反腐败

1.出发点

腐败是国家和社会的“癌细胞”,是“内部的敌人”,是法治国家民主躯体上的“破坏性毒素”,是对国家和社会的决定担负者(entscheidungstrager)的值得信赖性的“基础性削弱”,是蔓延各国的有组织犯罪的“赘疣”-并且所有这些现在都成为“日常的事情”:这些只是经常关于国家和经济中的贿赂和贪污的报道所提示的其多种特征中的一部分。鉴于正在严重化的紧急状态,正像今天在世界范围内关于腐败的危害性和与其作斗争的必要性所观察到的,德国的政策也不能再无动于衷了。这种努力表现在最近的1997年8月20日的“反腐败法”(kbg)之中。(注:联邦法律公报1997年1第2038页(bgbl·[……]

Read more

诱捕侦查的经济分析

一、诱捕侦查的概念

所谓诱捕侦查(encouragement),指的是国家侦查机关针对那些已有犯罪意图的人,为获得对其提起刑事诉讼的证据而诱使他实施犯罪行为,当他真的被诱使而实施犯罪时,立即被抓获并将受到刑事制裁。如侦查员化装成吸毒者,引诱毒贩与之交易,趁机将其抓获并提起刑事指控。诱捕侦查是侦查机关广泛采用的秘密侦查措施的一种。诱捕侦查的特点在于:不经当事人知晓而诱使其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趁机将其抓获并提起刑事指控,因而是典型的秘密侦查措施。

而所谓警察圈套(entrapment),也叫侦查陷井,指的是在采取诱捕侦查行动时,侦查员实施了主动行为或曰积极行为,诱使本无犯罪意图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警察圈[……]

Read more

牵连犯定罪量刑之价值定位与模式选择

2003-12-16【大中小】(一)关于价值定位问题。?

第一,在牵连犯理论中树立“有罪必定”的观念,能更好地满足刑法功能的实现。长期以来,“罚当其罪”的道义报应观已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并成为人们对刑法产生信赖情结的重要原因。但作为“罚当其罪”的逻辑前提是“有罪必定”。所谓“有罪必定”应理解为在行为人数行为中,凡独立地符合某种罪的犯罪构成,就应当将该行为单独予以定罪量刑。“罚当其罪”从“如何罚”的角度探讨了犯罪行为与刑罚处罚之间动态平衡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是以刑罚对犯罪行为的亦步亦趋、互为因果为特征的。“有罪必定”则从“为何罚”的角度探讨了行为与定罪之间的因果关系,为“罚当其罪”的动[……]

Read more

非法占有公款借款利息的行为涉嫌贪污

高忠祥谢军

【案情】

山东省宁津县某国有企业经理刁某在任职期间,擅自将本公司资金20万元借给朋友使用,约定年息为15%,期限半年。到期后,朋友找到刁某,要求再续借半年,并将原定的借款利息及续借利息3万元人民币交给刁某(当场未明确说明)。刁某收下此款后,将半年利息1.5万元交会计入小金库账,其余1.5万元认为是朋友给其的“好处费”而占为己有。

检察机关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于今日依法对其做出有罪判决。

【分歧意见】

该案对犯罪嫌疑人刁某挪用公款的行为没有异议,但对其非法占有1.5万元利息款的行为出现几种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刁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因为刁某身为国家工作人[……]

Read more

绑架人质后未勒索财物而放弃犯罪的构成犯罪中止

作者:肖晚祥

[案情]

被告人沈伟于2006年12月5日下午,利用其在上海市李康家中做保姆的机会,擅自将李康之子李昱麟(2006年5月出生)带至本市其外甥女婿马兰山的暂住处,意欲以此向李康勒索钱财。次日,被告人沈伟在其家属的规劝下,放弃了以婴儿勒索雇主钱财的想法,并于当日中午将李昱麟送回家中。后沈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分歧]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沈伟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婴儿,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沈伟系自首,且属犯罪中止,提请依法对被告人沈伟定罪处罚。

被告人沈伟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沈伟系犯罪中止且系自首,应对沈免予刑事处罚。

[审判]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

Read more

严打”的局限性及过多倚重“严打”的弊端

“严打”作为一种特定时期的刑事政策,可以说有它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如果过多地依赖严打,特别是把严打作为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的万全良策,那就大错特错了。1996年“严打”时,我曾经在《改革内参》上发表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严打:只割韭菜没挖根》。现在看来,该文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仍然具有现实意义,例如:

严打作为在社会治安形势恶化到相当程度的不得已选择,有其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从根本上讲,它只是治标,不治本,过分倚重严打,就会忽视对影响社会治安深层次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如为什么会出现“严打”前那种被动局面。“严打”的作用等于割掉已经长得很深的韭菜,便于发现根,但现在我们恰恰割掉韭菜后不去挖根,对于预防机制[……]

Read more

实施一般违法行为被抓获后,主动交代同种犯罪行为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

作者:杨惠新李长坤

2003年2月20日下午3时许,上海市民朱某在某超市二楼家电柜台处,乘贺某不备,从其置于购物车上的滑雪衫口袋内窃得价值1440元的手机一部,后被社保队人员人赃俱获,并送至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朱某主动交代了另一起盗窃事实:其于2月15日下午4时许在同一超市,趁一顾客不注意从其背包内窃得信用卡等财物,价值2600余元。

对本案以盗窃罪定性并无异议,主要争议在于对被告人朱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因为依据上海市相关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本案中,朱某窃取价值1440元手机的行为并不单独构成盗窃罪,只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朱某因主动交代另一起案值26[……]

Read more

《刑法修正案(七)》内容解读(三)

《刑法修正案(七)》内容解读(三)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太云发布时间:2009-04-2207:54:37

——————————————————————————–

(上接4月15日6版)五、增加了打击“地下钱庄”的刑法规定

“地下钱庄”是对在金融机构以外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组织或个人的俗称,主要指以公开或半公开的寄卖、典当行、担保公司为掩护,专门从事资金筹集、高利放贷、票据贴现、融资担保等非法金融业务,其主要利润来源是高额手续费和利息。它已危害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首先是造成[……]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