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原因及对策

2007-3-22【大中小】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滋生蔓延,直接危害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败坏了社会风气,频频诱发腐败和经济犯罪。我们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2006年共审理9起商业贿赂案件,性质均为受贿,其中涉及工程建设的5起,涉及购销和其他领域的4起,案犯中有银行行长、国税局干部、农林局干部、烟草专卖局局长以及国企厂长等,犯罪数额从3万至22万元不等,除一起案犯被宣告缓刑外,其余分别被判处4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决定了此类案件审理起来难度较大,办案周期较长,我院办结的9起受贿案件中,有4起需要补充调查作了延期审理,期间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其中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比较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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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明文规定”的解释问题

作者:◇游伟

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设立在现行刑法的第三条中,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由于时代背景、主流价值等方面的差异,它与西方国家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表达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体现了依法强化刑事司法权和依法制约刑事司法权的对立和统一。但无论是法有明文的入罪,还是法无明文的出罪,都需要研究“明文规定”的真义。笔者认为,所谓“明文规定”的行为,应该是指在法律用语的逻辑含义之内能够包含的行为。“明文”强调和追求的就是一种较为确定的规范表达。但是,我们的汉文字有自身的特点,内涵的丰富性和词义的多样性是它的重要特征。因此,就需要对法律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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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之行贿人检举他人受贿的行为分析

作者:李汝银许昔龙

当行为人因犯罪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交代了向有关公务人员行贿并检举该公务员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且司法机关根据行为人的检举揭发,查获了该公务员的受贿犯罪,行为人检举他人犯受贿罪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上的立功要件?

首先,从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立功成立要件来看,行为人是否具有立功表现,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犯罪事实并查证属实,或者为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这就意味着,行为人只要符合立功的两个条件之一,不论其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是否与自己的犯罪有关联,都不影响立功的成立,只要其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便已足矣。

其次,虽然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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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1世纪的刑事司法理念

摘要:刑法理念是刑事司法理念不可或缺的内容。面向21世纪的刑事司法理念首先要求对刑法理念进行探讨,这种探讨应立足于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这一对范畴,并以此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做深入的挖掘。罪刑法定是以形式合理性为其价值取向的,因而应当建立形式合理性的刑法观念。如果不想使罪刑法定原则成为一个口号或标语,就必须注重它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和落实,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化问题。罪行法定原则的司法化涉及司法体制、司法理念和司法人员的素质等问题,特别是应建立这样的司法理念:罪刑法定原则下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

关键词:刑法理念,形式合理性,实质合理性,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

一、刑事司法理念之重新定位

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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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讯意识

论审讯意识

摘要:本文从审讯意识的内涵和作用出发,重点探讨了与传统审讯意识对立的现代审讯意识,提出现代审讯意识应是“以他为主”即以犯罪嫌疑人为中心、出发点来决定审讯活动的基本方式,具体从认识情感、墓本需要和意志品质三方面论述审讯意识的结构内容。

关键词:审讯意识;认识情感;需要;愈志品质

审讯意识是审讯人员各方面心理素质的综合体,是审讯人员将自己的认识水平、情绪情感、意志品质和审讯实践相结合而呈现出来的职业意识。就内容而言,审讯意识表现为审讯人员正常心理结构在审讯活动中的延展,但因为审讯活动的矛盾特殊性,审讯意识已经超越了心理结构的常态而自成一体。

审讯意识对于审讯活动的展开有着指针性的价值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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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意外死亡老师应担何责

作者:黄建勤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2年4月12日,某县中学对该校学生进行教育整顿,对学生仪表进行大检查。次日晚7时许,学校领导带领各班班主任将高一年级仪表不合格的同学叫到校办公室外站立,由被告人冯某(该校高一年级组长)对仪表不合格的同学进行教育,在教育学生谢某(男,17岁)时,谢某说:“你的头发比我的还长”,并夹杂一些辱骂言语。冯某即打谢某一耳光。谢某的班主任李某和柴某听见后赶至现场。李某上前打谢一耳光并令其跪下,谢不跪,李与谢发生抓扯,柴某见状也上前打谢一耳光。因互相发生抓扯致谢仰面倒地,李摔在谢身上。李某发现谢某倒地后身体出现异常,即拨打电话向医生呼救,并及时送谢去当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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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人员私分小金库的行为也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李良启徐华君

借调人员虽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但在私分小金库时,起较大作用,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也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因国家对小金库查得比较紧,河南省驻马店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的科长耿某、副科长刘某决定将小金库分掉,在与从单位其他部门借调来管理财务工作的某商量后,三人分两次以奖金、福利的名义将科室的违规收入12万元、10.5万元予以私分,每人平均分得7.5万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耿某、刘某作为驻马店市教育局职教科的负责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决定将单位违规收费的部分资金以单位补助、年终福利等名义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某虽然是借调人员,但其积极参与私分,起较大作用,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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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他人银行卡后并取款行为该如何定性?

王立海

案情:

郭某将坐落在某市的一套商品房作价58万元卖给李某,由于郭某没有银行卡,房款交付不方便,郭某遂借用朋友张某的银行卡。张某同意后,到农业银行用其身份证开户了一张借记卡,并设置了密码。郭某告诉买主李某把房款汇到卡里。交易完成后,郭某与张某一起持卡到某市农业银行一柜员机查验,明确了李某的58万元房款已汇到卡里。随后,张某将卡交给郭某。但交卡的当日下午5时,张某即持其身份证到农业银行将借记卡挂失,并重新领取了新卡(原卡内存人民币58万元转到了新卡里)。郭某到银行柜员机查询时发现所持银行卡被挂失,遂到开户银行报案,开户银行将张某新卡内的资金冻结。后张某到柜员机试图取款未果,前往开户银行查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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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阶段认定的立功在性质上仍然属于量刑情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立功行为在一个阶段,而司法机关在下一阶段才认定该立功行为“属实”,即容易产生跨阶段认定立功的问题。

跨阶段认定的立功在性质上仍然属于量刑情节,而不应当作为减刑的条件来加以适用。

跨阶段认定的立功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通过改变原判决的方式来落实对立功人的从宽处理政策。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立功既可以是审判阶段的一种量刑情节,也可以是刑罚执行期间的一种减刑条件,还可以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改判事由。虽然它们的实质内容没有本质区别,都可以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等等,但是,它们在发生的法定时间、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处理的机关和程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区别,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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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强奸案谈适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一、案件事实及审理结果
被告人张某男25岁无业

2006年7月16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北京市某地,酒后使用暴力将回家途中的朋友谯某拽至一10米深的死胡同内,将其压倒在地欲与其发生性关系,在扭打过程中谯某假意对被告人说:“别在这儿,去你家好吗?”此时张某酒醒觉得此事不好,便松开谯某,谯某趁机起身离开,张某跟在后面,从东向西,向被害人家走,在走出胡同口约10米远的大路上,谯某见一路人,大喊救命,遂事发。

二、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一规定表明,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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