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惩治赌博犯罪最新司法解释的两点不足与建议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该解释是我国惩治赌博犯罪方面的最新适用法律依据,对聚众赌博、赌资与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等进行了界定,这对惩治我国日益猖獗的赌博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遏制意义,总的说这部解释是比较成功的。但该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会导致一些具体问题无法界定和处理,对“以赌博为业”没有作出解释和“聚众赌博”解释缺乏时间限制,需要加以修正或补充解释

对“以赌博为业”没有作出解释。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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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侵害行为可否适用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权,是国家为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通过法律授予公民的一种防卫权利。如何正确理解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中的“正在进行”之涵义呢?让我们先来看这样一则案例:甲与乙系父子关系,乙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后仍然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屡屡回家要钱到外面花天酒地,甲稍有异议,乙即拳脚相加,如此反复持续很久。甲整日以泪洗面,却又无可奈何。一天,乙又一次回家向甲要钱未遂,照例对甲又打又骂,当乙的姐姐上前劝说时,也遭到了一顿毒打。是夜,甲越想越害怕,这种如此反复的毒打何日能够休止?于是,甲趁乙熟睡之际将其杀死,案发后,甲投案自首。在处理这个案件时,对于乙的这种重复侵害能否当成是一种整体的行为?作为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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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目的理论,研究的新突破

刑事判决目的理论,研究的新突破——评《刑事判决的合法性研究》

在传统刑事诉讼理论研究视野中,刑事判决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案件实体问题的公正裁判来实现对犯罪的控制以及对人权的保障。河北大学法学院冯军教授经过潜心研究,在其所著的《刑事判决的合法性研究》一书中,借用政治社会学上的合法性概念,提出刑事判决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机制应当获得最低限度的公众认同,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这种观点的提出,使我们在一个新的视角中发现了刑事判决目的理论研究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诚如我国台湾学者苏永钦所言:“今天司法的根本问题在于民众的不信赖,社会对司法的信赖,而不是法律专业的自信,才是支撑现代社会的基础。”在政治社会学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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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男子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例:2003年2月8日,一名青年男子来到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足球彩票销售点,让售票员打印一叠从电脑上选好的足彩项目。售票员问其有多少钱,青年男子含糊回答说2000多元。因为打印彩票时间较长,青年男子站了一会儿就走了,留下400元押金和手机号码,说最迟星期天来取彩票。最后,售票员打出所有的彩票,价值10198元。这期足球彩票开奖前,彩票销售点多次打电话让青年男子来取彩票,但其总是推辞有事不来。彩票开奖后,青年男子的彩票未能中奖。以后青年男子的手机再未能打通。经查:此手机号码为中国联通的“如意通”,没有经过身份证登记程序,查不出真实姓名和身份。

此案中青年男子的行为如何定性形成两种意见:

一、民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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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层次设置刑事申诉期限

《检察日报》开展的刑事申诉是否应当有时效限制的讨论,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的意见是刑事申诉应分层次设置时效期限。其理由是:

一、国家对于社会的管理与治理一是要有序,二是要有度。刑事申诉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活动,而刑事诉讼本身都是要有序有度的。刑事诉讼过程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都是有秩序的,而秩序是和期限紧密联系的;刑事诉讼中的诉讼过程总的目标是什么,各个阶段的目标是什么,诉讼过程和诉讼阶段终结时的标准又是什么,也是有尺度的,没有这个尺度,诉讼就会变得难以捉摸。无序无度,法制就不会健全。刑事申诉如果没有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权就无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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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不接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两项制度是我国有关刑法具体运用的两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政策精神。减刑、假释如果运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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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包银行卡取款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案情:犯罪嫌疑人李麦良伙同李八斤假冒某中学校长,谎称让苗某为学校做高低床,又以验资为借口,叫苗某在上街区的一家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存入现金30100元,其间,李麦良偷看到苗某所设银行卡密码后,趁苗某不备,将事先在该银行开办的另一张银行卡与苗某刚开办的银行卡进行了调换,二李随后将卡上现金全部取走。2009年4月10日,二李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分歧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二李的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了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二李以为学校做高低床为名,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二李既采取了欺骗行为,又采取了窃取行为,两种行为分别构成了诈骗罪和盗窃罪,应按处理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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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手机卡内预存话费的行为如何计算犯罪数额

盗窃手机是盗窃案件中的多发性犯罪形式。实践中,手机价值往往接近盗窃犯罪立案标准。在◇分案件中,SIM卡话费余额远远高于手机价值。因此,SIM卡内的预存话费是否计入盗窃数额,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影响,但司法实践中对此认定并不统一。笔者认为,SIM卡预存话费能否计入盗窃数额,关键问题在于明确行为人对于预存话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因此,应当严格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设定数额计算规则。

第一,行为人盗窃手机后随即将SIM卡丢弃的,卡内预存话费数额均不能计入盗窃数额。因为行为人丢弃SIM卡的事实已经证明其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限定在手机本身,对预存话费并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在盗窃手机案件中,行为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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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与反思:中国刑法三十年

马克昌

回顾我国刑法30年,会感到我国刑法的巨大进步,并且这种进步是有历史意义的。从宏观方面看,主要表现为从类推制度到罪刑法定原则的转变,由部分死刑核准权下放到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刑事政策从惩办与宽大到宽严相济的调整。

一、刑法三十年的基本情况

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英明决策粉碎了“四人帮”,从此结束了无法无天的时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深受无法无天之害,痛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邓小平同志在1978年12月13日党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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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受贿罪认定中的两个难题分析

作者:游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院”司法解释)发布之后,司法机关在受贿个案的处理中遇到不少适用难题。笔者择其中两个问题加以探讨,以期统一认识、明确界限。

一、关于收受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的犯罪认定问题

收受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房屋,已成为当前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新的形式,对此,司法解释也将其纳入犯罪范围。但在具体适用法律时,却遇到如何认定犯罪数额和犯罪形态两个问题。实践中对此也存在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了“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就意味着应一律以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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