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毒品犯罪是我国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1998年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每年向社会发布中国禁毒报告。根据报告提供的数据,我们发现20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整体上呈现增长趋势,但近年增长速度放缓。在毒品犯罪种类方面,传统毒品犯罪稳中有降,新类型毒品犯罪增长趋势明显。另外,近年我国制造毒品犯罪明显增多,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我国由传统“毒品受害国”变为“毒品受害国”兼“毒品输出国”。毒品犯罪的趋势为制定有针对性的反毒品犯罪策略提供了实证根据。
【关键词】毒品犯罪;中国禁毒报告;新型毒品;动向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举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烟运[……]
邀约打牌抽取毒资提供毒品吸食的定性
【案情】
2011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李远以200元从他人手中购得冰毒0.3克,之后,邀约了吸毒人员毛小林、陈盛东、孙元刚到其家中打牌。在打牌的过程中,被告人李远在赌博中抽取毒资200元,并提供吸食毒品的工具与毛小林等人在其家中共同吸食冰毒。2011年6月10日,被告人李远又以700元从他人手中购得冰毒0.3克、麻古7粒之后,邀约了吸毒人员毛小林、陈盛东、孙元刚到其家中打牌。在打牌的过程中,被告人李远在赌博中抽取毒资700元,并提供吸食毒品的工具与毛小林等人在其家中共同吸食冰毒和麻古。当晚23时许,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并当场查获未吸完的麻古3粒。
【分歧】
一般情况下,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贩卖毒品罪认定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内容提要】贩卖毒品罪中,贩卖行为的本质是以毒品作为支付手段的对价交易。在为吸毒者代购毒品的场合,代购者即便出于牟利目的,事实上赚取的是介绍费,不宜将代购行为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贩卖毒品罪属于行为犯,司法实践宜以毒品是否进入“实际交易状态”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当前,司法实践对于贩卖行为的认定大量采取推定方式,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要特别注意给被告人充分反证的机会。
【关键词】贩卖毒品罪为吸毒者代购毒品犯罪既遂推定
毒品犯罪是个世界性问题,它与艾滋病和恐怖活动被并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改革开放以后,毒品问题在我国死灰复燃,虽然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毒品的治理,但并未能从根本[……]
何荣功:运输毒品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再研究
【摘要】在二人以上共同以“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成立运输毒品罪的场合,行为人不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共同实行犯,毒品数量应分别计算。吸毒人员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是为了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的性质要具体分析。对于运输毒品罪本质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运输行为的物理意义和规范意义,只有毒品空间的位移具有实现和促进商品流通的意义时,才能认定为成立运输毒品罪。
【关键词】运输毒品;共同犯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在刑法上,运输毒品指的是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运输毒品的案件在我国毒品犯罪中占有相当的比例。[1]根据刑法的[……]
控制下交付案件中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以贩卖毒品罪为研究对象
【内容提要】贩卖毒品罪是抽象危险犯。控制下交付对于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停止形态产生影响。在控制下交付的案件中,应区别有害的控制下交付与无害的控制下交付,具体认定卖方和买方犯罪行为的停止形态,不应一律认定为犯罪既遂。
【关键词】控制下交付贩卖毒品罪犯罪未遂
控制下交付作为查办毒品犯罪的有力措施,在侦查活动中被广泛使用。在控制下交付的情况下,贩卖毒品行为对于法益的侵害状态也与通常情况有所不同,进而对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产生影响。对于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判断本身,刑法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加之“控制下交付”这一外在的人为影响因素,贩卖毒品罪的停止形态认定就更为复杂、难辨。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实体法在这一[……]
非法持有毒品行为的定性应主客观一致
【案情回放】
2008年7月10日,被告人禹某在重庆市长寿区向他人购得毒品海洛因16克,回家后对该毒品进行分包装。同年7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禹某与雷某电话联系,约定在涪陵区三环路海怡天新大兴爱家超市附近见面。二人依约见面后,被告人禹某在将购得的毒品海洛因0.1克以人民币85元贩卖给雷某时被公安机关发现,禹某、雷某均实施逃跑。被告人禹某逃跑不及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16克。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禹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涪陵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24日作出(2008)涪法刑初字第396号刑事判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本院院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提[……]
如何认定“麻古”类新型毒品犯罪数额
“麻古”是一种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咖啡因等成分的新型毒品,对于“麻古”类毒品犯罪实践中存在很多争议。“麻古”应当被认定为“甲基苯丙胺”还是“其他毒品”?应当是以“麻古”含甲基苯丙胺的纯度作为数额标准,还是以“麻古”重量作为数额标准?对于含量不同的“麻古”一律等同于甲基苯丙胺以重量为标准量刑,能否较好地罚当其罪?这些疑问都困扰着司法实践。
一、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新型毒品“麻古”,应当被认定为“甲基苯丙胺”
对于“麻古”类毒品犯罪,由于技术原因部分公诉机关通常不能提供“麻古”中甲基苯丙胺含量的鉴定,因此,部分法院通常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非法持有毒品无证据证实,从而将“麻[……]
毒品掺假贩卖数量如何计算
案情:张某从某市买来高纯度的K粉(毒品)100克,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将该K粉同葡萄糖混合成423克混合物进行贩卖,其中10克混合物已经卖出,剩下的413克混合物还没有卖出即被公安机关查获。
分歧意见:对于毒品的数量计算,出现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贩卖毒品的数量应为100克K粉,混合物中其他成分都是葡萄糖,不应计入毒品数量。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贩卖的毒品应为423克K粉,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贩卖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一)K粉和葡萄糖的混合物也属于毒品。根据刑法规定,所谓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
陈兴良:协助他人掩饰毒品犯罪所得行为之定性研究——以汪照洗钱案为例的分析
【摘要】洗钱罪是一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此类性质的案件逐渐增多,加大对该罪的规制日益重要。我国对洗钱罪的立法规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严密的过程。洗钱罪在行为、客体和罪责方面有一系列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处理也面临很多困难。通过汪照洗钱案的审理可以发现,目前洗钱罪的明知问题、与上游犯罪的关系问题以及该罪与赃物犯罪的区分问题还存在争议,从理论上进一步明晰十分必要。
【关键词】洗钱罪;上游犯罪;汪照洗钱案
在中国刑法中,洗钱罪是一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对汪照洗钱案[1]的分析,对洗钱罪的相关问题进行法理探究。
一、洗钱罪的[……]
石 魏:贩卖、运输毒品罪疑难问题解析
【内容提要】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数量以及复杂疑难程度在毒品犯罪中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控制下交付和诱惑侦查作为司法实践中侦破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最常用且有效的特殊侦查措施,前者已经得到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认可,对于利用其侦破的毒品买卖案件,按照毒品是否被侦查机关替换,可以区分为原物的控制下交付和替代物的控制下交付,原物的控制下交付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以无毒物替代毒品由于对象不能则只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未遂,而对于利用后者侦破的毒品案件则需要区别对待,利用犯意型诱惑侦查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畴,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则可以作为侦破毒品案件的有效、正当措施。另外“以牟利为目的”不是贩卖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