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火车与汽车相撞导致路人死亡谈侵权行为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邢富顺曾智湄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一、基本案情

原告胡睿卵(付智国的妻子)

原告付久容(付智国的女儿)

原告付培元(付智国的父亲)

被告北京奥来美园林绿化中心,负责人张雪梅

被告卢德溥(张雪梅的丈夫)

被告北京铁路局

被告北京市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4年7月3日10时48分,北京奥来美园林绿化中心司机李万山驾驶车牌号为京FA5178“北京”牌1041型汽车工作归来回单位,由西向东通过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铁路东北环线40千米841米的科环无人看守道口(实为监护道口)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铁路道口管理的规定,在未经认真?望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贸然驾车闯入该道口,与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L809次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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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同欺诈行为与合同诈骗犯罪

“欺诈”与“诈骗”,单就两个概念本身而言,应该说没有太大的区别,二者都包含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内涵。但是合同欺诈行为与合同诈骗犯罪,则因其本质的差异而被列入了违法与犯罪这两个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分的法律范畴。笔者试就其不同的法律内涵,浅谈其构成要件及其区分与界定,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我国民事法律所定义的合同欺诈行为,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并以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为目的。合同欺诈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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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范围不应僵化理解

刑法第四百条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高检院《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立案标准》规定:私放在押人员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的行为。如何理解“在押人员”呢?有人认为,“在押人员”是指羁押于监狱看守所的人员;有人认为是已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已被提起公诉或已判刑被羁押于监管场所的人员;有的人认为包括已采取刑诉法规定的拘传、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以及被提起公诉或已被判刑的在押人员。

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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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案件不捕率攀升的情况分析

审查批捕工作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捕率是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部门的一个敏感数字。笔者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多年,据统计,该院2001年不批捕案件4件5人,不捕率4.3%;2002年不批捕案件6件8人,不捕率6.2%;2003年不批捕案件7件9人,不捕率6.7%;2004年不捕案件13件21人,不捕率为15.6%;与2003年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了85.7%和130.3%.不捕率的大幅度的上升,而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不仅使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工作量大幅度上升,而且造成诉讼资源的严重浪费。为此,本文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基本情况

2002年至2004年,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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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关于伪证罪的若干相关问题论述

杨新

如何确定伪证罪,是司法实践中一大难题。根据1997年新刑法实施以来的经验总结和实际情况,笔者以为在兼顾公正与效率情况下,应从立法上进一步对伪证罪予以明确、细化和完善。

一、案例及疑难问题。犯罪嫌疑人甲是一个国有公司的经理,他利用职权将9000元公款据为已有。在检察机关讯问过程中,甲辩称其将9000元作1997年年终奖金,在副经理、司机及其本人三人中分了。副经理及司机表示在1997年年终并没有收取过年终奖金。根据副经理、司机的证词和其他相关证据,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将甲移送起诉。在起诉过程中,副经理和司机在律师和起诉部门取证中表示:甲将该9000元公款作1997年年终奖金在三人中分配,副经理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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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

2004-2-12【大中小】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未完成的形态,研究犯罪中止,对犯罪行为的准确定性以及对犯罪人适当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法理上看,犯罪中止就是自动停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它分为两种形式:1、个人犯罪的犯罪中止;2、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当具备适时性、自动性、有效性的条件。对个人犯罪的犯罪中止认定,一般都比较好掌握,笔者在此不须赘述。现结合审判实践,就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试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要正确认定共同犯罪的中止犯,首先应弄清共同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其形式。在此着重讲一下其形式,按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的标准,可分为简单的共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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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恶性案件的审理更要严格依法进行

2004-2-18【大中小】据《人民法院报》2月2日报道,轰动一时、震惊全国的杀人狂魔杨新海系列抢劫、杀人、强奸案昨日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犯罪嫌疑人杨新海,4年里流窜4省作案26起,杀死67人,法院经过10个小时的审理,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新海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罪名,当庭判处杨新海死刑。

这么纷繁复杂的案子法院如何在一天的时间内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作为一名公诉人,笔者尤其感到奇怪,因为根据笔者多年的开庭经验,不说别的,仅26起案件的大量证据当庭举证、质证一天也远远不够。请听河南省漯河市承办该案的办案人员是如何回答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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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要素系统预防职务犯罪

张现明连晓菲

系统预防作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一项重要工作形式,对于有效遏制窝案高发势头、杜绝行业整体腐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要做好这项工作应把握以下三个要素:

■选准系统

选准系统是开展系统预防的前提条件。要想有效地开展系统预防工作,首先要找准预防工作的着眼点,准确选择重点行业或领域。在准确分析各行业工作的发展趋势、动态和各行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展变化的特点、规律和趋势的基础上,围绕三个方面选择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预防工作:

一是选择案件高发系统。预防部门可以根据自侦部门查处案件的特点或连续性,将某一领域或某一系统确定为开展预防工作的重点行业,并结合所选系统的特点,对他们的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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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法定刑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掌握非法拘禁罪的法律适用标准,对正确定罪和量刑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容易引起歧义的是本罪结果加重的法定刑、从重处罚以及转化犯的问题。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了非法拘禁罪三个档次的法定刑:即对普通的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从重处罚的情节:一是普通的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两个转化犯罪的处罚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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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论述

李宇先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中国大陆得以产生并蔓延,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腐蚀、拉拢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工作人员充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保护伞”。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忘记了自己的神圣职责,不仅不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打击,而且还与境内外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充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黑社会的“保护伞”,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社会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环境,而且也损坏了国家机关的形象,使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丧失信心,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为了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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