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国良
刑事冤错案件之所以形成,主要是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运用方面出了差错。佘祥林等重大冤错案件的发生,集中暴露了有关办案人员在证据的收集、审查、运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已成为制约办案质量的“瓶颈”。学术界与实务界高度重视对刑事错案的研究,旨在预防、减少与及时救济刑事错案。但要从根本上、从制度上预防冤错案件的产生,必须加强研究刑事证明基本问题,加快改革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健全完善我国刑事证据制度。
一、加强对刑事证明基本问题的研究
当前学术界对刑事证明的研究不够深入,实务界则一直期盼着刑事证据规则的出台,而对属于刑事证明基本环节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人们的认识存在着很大差异。但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