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杜绝实践中一些地方随意提高刑法所规定的职务犯罪入罪标准的现象,探索建立“严而不厉”的处罚机制,这将有利于实现对职务犯罪的有罪必罚。
应当考虑把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到终审判决的时间间隔纳入反腐败工作的效能考核体系,就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及时地给予公众正面、积极的信息。
刑罚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威慑其他潜在犯罪人,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预防不仅含有威慑的内容,还包括相应教育、感化等意蕴,因而社会上守法的民众也可以成为一般预防的对象。刑罚的确定性、及时性以及相当性是最大限度发挥刑罚一般预防效力所必备的要素。而刑罚一般预防功能的实现路径,对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职务犯罪防治工作有着深刻的[……]